Page 56 - 《社会》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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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文明的共同基础:莫斯的单数文明论
接受礼物意味着接受一种转喻关系,那件携带他者“灵魂碎片”之
物,在两个分离的主体之间建立起不可分割但充满张力的联系。 受赠者
由此陷入失衡,他不再完全独立,其存在已被“hau”所渗透。 在回赠之
前,他处于一种“准罪”( quasi鄄culpabilité;罗马法以 damnatus、nexus、aere
obaeratus 表 述 之) 的 不 稳 定 状 态 , 并 相 应 跌 入 精 神 的 低 位(infériorité
spirituelle),在道德等级上沦为“仆人”(minister),而赠予者则升格为“主
人”(magister)(Mauss,2018:184)。 由此可见,回赠的义务源于受赠者重
新确立自我完整性与独立性的内在冲动:通过回赠,受赠者将属于他
者的精神力量送回其源头, 将自身从灵力与义务的纠缠中解放出来,
从而恢复双方的平衡。
因此,联系的生成依赖于对“分离”的承认。正因赠予者与受赠者是
两个独立甚至潜在敌对的主体, 那件携带着他者灵魂的礼物才会在自
我的领域内构成一种不安的必须被回应的张力。 换言之,社会联系是在
持续的渗透、负债与再平衡的对抗性循环中生成的。 正如莫斯( Mauss,
2018:240)在全书结尾处断言,这是一种“对立而不必残杀,给予而不必
牺牲”的艺术,唯有不断地确认边界与维持分离,具有张力的牢固联系
才成为可能。
《礼物》对上述机制的深描,展开于一系列民族志与历史场景之中。
澳大利亚北部卡卡杜人的葬礼惯习揭示出对抗如何在不被消弭的前提
下被改写:针对巫术所致的死亡,他们放弃血亲复仇,将本可用于杀戮
的长矛依事先商定的比价,成束运往对立的邻部换取所欲之物(Mauss,
2018:68)。 在安达曼群岛,自订婚之日,两方姻亲不再相见,不再言语,
却不间断地互换礼物。 莫斯(Mauss,2018:98)注解道,这一禁忌“所表达
的,正是此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既亲密又惧怕的双重心境”。 日耳曼
契约中的信物(wadium)更将此悖论仪式化:日耳曼法中几乎一切契约,
如买卖、借贷、寄存等皆须立信物,且信物通常价值不大而贴身,如一只
手套、一枚钱币、一把小刀。 因其贴身,信物“充满了赠予者的个体性”,
使缔约的捆绑力既不全在誓言中,亦不全在仪式中,而在此物本身之中
(Mauss,2018:207)。 然而,交出信物既束缚对方,也置自身于险地:交出
者的荣誉、权威乃至灵力随之交出,在契约未了之前,他如同“赌赛中的
输家、赛程中的次名”(Mauss,2018:208)。 接受者同样不安,信物不接于
手中, 而是被掷于其足前, 以衣襟承接,“整套仪式以挑衅与戒备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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