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社会》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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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文明的共同基础:莫斯的单数文明论
将主权与国家事务的领导权扩展至人民”(Mauss,2013:98)。 一个真正
民主化,能够集体控制自身命运的国族,必然会将其主权从政治领域扩
展到经济领域,从而进入社会主义的轨道。 莫斯剥离了社会主义在当时
论战中的乌托邦色彩,将其定义为“旨在通过国族来规制经济生活整体
的诸观念、力量与群体的总和”( Mauss,2013:252)。 实现了社会主义的
国族, 其内部克服了阶级对立而获得高度的道德与经济整合(Mauss,
1997:259-260、265),因而具备平等参与国际生活的能力。 贯彻了团结
与互助原则的“社会主义国族”,理应将这一逻辑延伸至国际关系,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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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主 义——这 与“前 国 族 时 代 ” 那 种“陌生 人 即 敌 人 ”(peregrinus
hostis)的世界截然相反(Mauss,2013:174)。 在莫斯(Mauss,2013:180)看
来,历史中的团结往往是在冲突与对抗中生成的,无论古代的同盟还是
现代的联邦,这些旨在消弭内部纷争的统一体,常常生于战争、反抗战
争并为了内部和平而形成。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创伤,反而使“民族之间
相互依赖”的事实“为人民所知晓、感知、期望”,从而为制度化的全球
和平创造了条件( Mauss,2013:398)。
莫斯( Mauss,2013:94、125)所构想的“世界人类文明”,虽然“预设
了国族的单元以及诸国族之间的利益对立”,但在根本上奠基于诸国族
各自构成对方环境的关系。 他写道,严格说来,“国际的”这个词应当让
位给 “社会间的”(intersocial)(Mauss,2013:119)。 社会,对构成它的个体
而言已经是环境,若干社会彼此生活于对方之中,“诸社会的总体”本质
是“诸环境的环境”(milieu de milieux)(Mauss,2013:123)。 莫斯(Mauss,
2013:123)指出,“自人居世界(l’覺kumène)的总体被知晓以来”,人类开
始把“诸社会之总体”(即人类自身)当作可及与可作用的事实,不少君
主与革命家都曾尝试过对“总体”施加普世性意志,但只有现代的国际
主义是第一个不以取消社会为代价,将“诸环境之环境”本身作为对象
的规范方案;其另一面是世界主义(cosmopolitisme),一种“真正倾 向于
摧毁诸国族”的运动,它试图把忠诚从诸国族转移到抽象的“人性”之上
(Mauss,2013:394)。 诸社会之间通过借用、共享、流通而形成的事实早
已存在,国际主义是承续这些事实,给予其以秩序的“观念、情感、规则
与集体团体的总和”( Mauss,2013:394)。
然而,上述试图从特殊通向普遍的宏大蓝图,因其出发点“国族”的
内在矛盾而步履维艰。 莫斯(Mauss,2013:96-97)追溯了“祖国”(patr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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