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0 - 《社会》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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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关系变迁中的就医秩序与行动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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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 ,并从强调分级诊疗
                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开始, 一系列提升农村基层服
                务能力、强化县乡村结构衔接的政策便接连出台。 伴随着国家治理能力
                的不断增强,治理现代化的需求也越发强烈。 也正因如此,新时期出台
                的医疗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往往呈现 出鲜 明 的 标 准 化 和 理性 化 特
                征,这是实现国家政策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执行的必由之路。 由此,国家
                通过新农合重建了配置性秩序的核心机制, 经由体系规划强化了制度
                性秩序的架构层级, 并试图通过政策宣传与制度设计来引导一种理想
                               —
                的行为预期秩序——基层首诊与有效转诊。 伴随着三重责任的整体上
                移,就医秩序的再造被正式确立为一个系统性的制度目标。
                    (二)直接下沉的困境:技术治理、行政吸纳与村医角色的
                迷失
                    通过政策性表述及对县、乡、村三级体系再激活的举措,国家在制
                度层面确立了就医秩序的科层化架构。 然而,医疗资源配置是否真正形
                成有序梯度,对农民就医行为的秩序化预期又能否实现,仍然是治理实
                践的核心议题。 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与医疗成本控制政策的推进,使高
                层级医疗服务的可及性显著提高, 传统农村地区制约就医行为的空间
                与经济约束也被逐步消解, 使得农民在理论上享有更为多元的医疗选
                择。与此同时,在分级诊疗体系的重建过程中,基层首诊机制推行乏力、
                医疗服务供给结构不完善等问题依然突出。 医疗共同体建设也多停留
                于组织表层,难以在乡土社会扎根。 农民医疗选择的多元化和制度重建
                的不足使得秩序化预期难以成为现实。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重回国家与
                农民关系的制度逻辑考虑政府的角色,类似于构建一种“在公民本位、
                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
                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 并承担服务责任”的
                服务型政府(崔冬梅,2009)。 国家需要通过回应农民公共服务需求的方
                式实践其公共行政价值,并以协同治理模式的方式整合多元主体、子系
                统协作与系统动态性(郑巧、肖文涛,2008),达成治理目标。就农村分级
                诊疗体系而言,在物质条件逐步改善的背景下,国家通过垂直科层体系
                履行卫生服务供给与管辖职责,形式上似乎在向传统“无限责任家长”

                19. 参见:《国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推 进 分 级 诊 疗 制 度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国 办 发〔2015〕7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 年第 27 期 27-3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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