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社会》202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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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6·3

           论意义。

                六、 为什么中国国家治理天然更靠近行政发包制?

               中国国家治理之所以在结构上“天然”更靠近行政发包制这一极,
           并非仅由历史惯性或治理文化偏好所致, 还因为一组结构性约束将治
           理格局持续推向了以“结果可交付性优先、过程可预测性让位、资源不
           确定性制度化容忍”为特征的均衡点。换言之,中国地方治理是在“不可
           能三角”内部被迫选位:在多目标压力与资源约束之下,它更倾向于用
           事后机制吸纳不确定性而不是以事前规则体系来消除不确定性。
               第一,治理目标的高度刚性。 中国国家治理长期以来依赖绩效合法
           性维系运转(杨宏星、赵鼎新,2013)。 在帝制时代,“国泰民安”(维持政
           权稳定与社会安定)被置于最高优先级,体现为自上而下、层层传导的
           钱粮上缴与社会治安目标。 1949 年以后,经济赶超、工业化和现代化成
           为国家优先追求的治理目标。 层层传递的政治目标具有刚性约束,使
          “结果兑现”获得压倒性权重。在当代中国地方治理中,存在一类具有强
           约束力的“底线目标”与“关键绩效目标”,涵盖稳定、安全、重大任务落
           地、上级考核指标、阶段性攻坚等事项。这类目标通常有两个特征:一是
           必须完成, 不许失败, 失败的政治代价要显著高于程序偏差的制度代
           价;二是具有时间敏感性,常伴随着节点、窗口期与运动式节奏。当治理
           目标呈现“刚性优先级”时,制度理性自然就倾向于将确定性集中于“能
           否完成”,而非“是否按标准流程完成”。 于是,以结果为中心、允许路径
           弹性、依赖事后问责的行政发包制就成为更具可行性的组织解决方案。
               第二,财政—事权的结构性张力。 作为一个超大型国家,中国始终
           面临财政资源筹措的紧迫压力, 通常的应对策略是优先保障中央政府
           的财政收入,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预算资源则具有高度不
           确定性———正式预算配置普遍紧张且不足。 任务扩张与资源约束并存
           迫使地方政府将“资源筹措”内化为治理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改革开
           放以来,地方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风险处置等责
           任长期高位运行,而预算内收入与规范举债能力难以同步匹配。 特别是
           近年来,预算约束趋严,债务监管强化,土地与房地产周期波动加剧,这
           导致地方政府的治理难题往往不是“如何按规程花钱”,而是“钱从何处
           来”。 这一局面直接将治理推向行政发包制逻辑: 上级更多以政策、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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