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社会》2026年第3期
P. 32
治理不可能三角
标、任务的形式下达目标,而地方在“不给钱只给政策”的授权与默许空
间中,通过融资平台、国有企业、项目资金、社会动员等方式自筹资源。
资源不确定性被制度化地“下沉”给“承包方”,因此,行政发包制并非
对科层制的替代,而是对“资源缺口—任务刚性”这一结构性矛盾的制
度性回应。
第三,信息结构的高度分散化。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拥有超大的疆域
和人口规模的国家, 治理信息的高度地方化使得事前规则难以穷尽各
地的异质性与变动性,只能依赖事后结果来对冲信息不对称。 中国国土
幅员辽阔,区域差异显著,治理对象与治理场景呈现高度异质性与动态
变化,中央政府难以用统一规则来覆盖地方政府的具体情境。 即便制定
了规则,也常常会陷入规则细密但不接地气的困境。 在此结构下,试图
以事前方式消除不确定性将面临两难困境:规则越细越可能会失真,规
则越粗则约束力越弱。 行政发包制的优势恰恰在于:承认信息掌握在地
方政府手中,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自由裁量权适配情境,再由上级政府通
过考核、督查、问责等事后机制校正偏差。 简言之,信息越分散,就越难
以事前规定,进而越依赖事后评价与调试。 在多层级地方政府体系中,
信息不对称与层级间的策略互动使这一逻辑变得更为复杂。
第四,风险治理的外溢性与兜底预期。 在稳定、安全、金融、公共卫
生、极端事件处置等领域,治理失败的外溢性极强。面对高风险议题,上
级往往更关注“矛盾是否就地解决”, 而非“是否严格按标准程序推
进”。 这强化了两种制度倾向:对地方而言,宁可过程“非常规”,也要确
保结果“无事故”;对上级而言,则通过督导、问责、专项检查等方式在
事后强化控制。 由此可知,“事后技术”更容易成为常态化选择,重大风
险的存在使“结果导向+事后校正”成为更稳妥的政治策略。
概而言之,中国国家治理之所以在结构上“天然”更靠近行政发包
制,是因为其长期处于一组特定的结构性约束中:绩效合法性所导致的
目标刚性 (必须完成)、大国治理面临的资源约束(预算紧张)、信息分
散(难以事前规则化)、风险外溢(依赖事后控制)等。 在这组条件下,最
可行的均衡点并不是将不确定性“提前消灭”,而是将不确定性“保留在
过程中”,再通过责任、激励与问责在结果端加以吸纳,这正是行政发包
制在 “治理不可能三角”中所占据的位置。
从制度整体性来看, 中国国家治理并不是由单一治理模式主导,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