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社会》202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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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6·3

           非依赖物质性奖惩。 这种机制避免了由强激励引发的行为扭曲等潜在
           治理风险。 黄晓春(2015)在对当代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研究中
           识别出一种类似的机制,称之为“模糊发包”。 其基本逻辑表现为:上级
           对社会组织发展设定的目标相对模糊,检查验收程序也维持低强度,基
           层政府在此背景下既面临较高的创新风险 (因为难以准确把握上级意
           图),又缺乏可预期的财政或晋升激励,从而倾向于采取保守的应对策
           略。 在黄晓春( 2015)的框架中,模糊发包的核心特征包括任务边界不精
           确、责任标准难以量化、绩效评价空间具有弹性等,使上下级之间形成
           了策略性模糊。 这为理解“低张力均衡型”治理提供了关键的组织机制
           解释。
               表 1 清晰地表明,在“治理不可能三角”的结构性约束下,行政发包
           机制并不是呈现为彼此割裂的制度类型,而是构成了一个连续谱系。 从
           模糊发包到常态承包再到高压承包, 其变化并不是根本制度属性的转
           变,而是在治理张力强度递增的驱动下任务清晰度、资源集中度与问责
           强度逐步提升的结果。 模糊发包位于张力谱系的低端,以任务边界弹性
           化与责任可解释空间大为主要特征;常态承包居于中间区间,通过项目
           化运作与分层考核维持相对稳定的责任关系; 高压承包则位于张力谱
           系的高端,以目标刚性化和程序压缩为特征,服务于短期集中动员的需
           要。 发包机制的连续分布表明,行政发包并不是单一制度形态,而是一
           种随治理压力、 资源调配与程序约束组合方式变动而调整的结构性组
           织技术。 这一分析有助于突破将现代治理理解为单一演化路径的线性
           叙事, 为比较不同治理模式的制度逻辑及其演化条件提供了统一的分
           析视角。
                四、“治理不可能三角”的隐含条件与突破机制


              “治理不可能三角”所揭示的是一种在特定制度框架与技术条件下
           显现的结构性张力,但并不代表制度演进的绝对不可能性。 其核心命题
           可概括为:在常规治理情境下,目标刚性、规则密度与资源约束三者难
           以长期维持强约束并行状态。 然而,该命题的有效性依赖于若干隐含的
           制度前提。只有当这些前提成立时,“不可能三角”才呈现为稳定结构约
           束;一旦相关条件发生结构性变化,三角张力就可能被压缩、重塑,甚至
           转化为制度创新的动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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