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7 - 《社会》202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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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6·3

           文化过程。 这种整体的意义并不是简单地呈现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也就是说,整体性既不是由展出物的加总所构成,也不能还原为某一
           个物品单独的特征。 对物品意义进行“测量”的核心方法是进行阐释
           ( interpretation),“测量”物品首先要考虑其本身 所 具 有 的特 质 ,分析 物
           品的物质特性与对物的意义加以阐释同样重要(Mohr,et al.,2020)。
               阐释并不意味着研究者进行主观的解读或是将意义强加给物品,
           相反,研究文化物品是研究其塑造意义的文化力量以及文化系统。 只有
           进入物的意义内容与情境之中才能发现其所参与塑造的文化系统。 莫
           尔等人 ( Mohr,et al.,2020:64-65) 批评了部分研究者在研究文化物品
           时为了避免“显得主观”而刻意回避阐释的做法。 他们认为,这样的路
           径倾向于使用第三方的他者对物品的阐释来理解意义的形成过程,研
           究者的主体性被抑制,而物品也沦为对共享意义的一种简单、机械的映
           射。这种做法无疑曲解了意义的共享性。为人们所共享的意义并不意味
           着一种均质、统一的理解方式,意义不仅仅是共享的,也可能是充满争
           议的。
               研究物品,“就是将其形式、 内容以及特质作为可测量的部分并以
           此作为理论化意义的关键”。 根据莫尔等人的说法,物品是文化中显性
           而公开的部分, 文化借由物品得以外化并凝结为可感的物质形态。 如
           此,物品的特质可以清楚地在各种行动流( flow of action and interaction)
           之中被把握和考察,从而为理解文化提供大量直接的信息(Mohr,et al.,
           2020:61、70-74)。对应到具体的分析策略层面,正是基于物的这种高度
          “可见性”,对物品特质的分析就是“测量”意义的过程。
               因此,本文的做法是,首先分析反映物品“真实性”的内容,包括田
           野观察中所记录的展出实物、对物质材料的使用、所营建的纪念装置
           等;进而,分析物品所处的情境,这涉及博物馆的装潢、展厅的设计、视
           觉与参观动线;最后,关注展出物的组织方式、不同的展出物之间的联
           系和交叠,以此发现其在文化系统中的定位。 此外,笔者在田野过程中
           也着意收集其他来源的阐释内容———包括博物馆内部及外部的阐释。
           前一种主要包括博物馆的展品介绍以及场馆的导览、场馆讲解员的解
           说词以及馆长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公开讲 述的关于 建 馆 的考 量 、 目 的
           等;后一种来源于研究者爬梳了博物馆游客意见簿中的留言、参观者
           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相关的带定位和话题(#)的游记,以及公开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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