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8 - 《社会》202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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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共有:闽西客家宗族型村庄的房产观念与实践
使这栋分来的房屋更像是他本家甚至本人的一部分。
紫阳书院加建在山坡高处,十分醒目。 村里人对此多有非议,但也
认为书院已经分给他家,他要建也没办法,即在不满中仍承认他对私宅
的处理权。 一位乡贤曾提出,有一笔以恢复朱子会为名的钱款——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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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曾 是培 田 读 书人在 紫 阳 书 院 的定 期 聚 会———想把钱 用 在 紫 阳 书 院
上。 然而,书院主人婉拒了乡贤用这笔钱设计空间、买家具哪怕是买一
尊朱熹塑像的想法,建议用这笔钱买汉服或明服,厅堂仍主要用来置龛
拜祖。
紫阳书院主人自己耗资巨大改造住宅, 同时拒绝政府和其他人投
入的态度颇值玩味。 公产变为私产后,所有权并无异议,但建筑作为村
产和书院的历史却未完全消灭, 占有人于是刻意排除相关的牵连与占
用,并以各种方式将它重建为自己的住宅。通过设立祠堂、劳财投入、新
的建造以及长期独户占有, 占有人建立了近似传统的家族与房屋之复
合,巩固了土改赋予的所有权。
(五)都阃府:私宅占为公用
都阃府是私宅被占为公用的案例。 在此案例中,原家族有强烈的追
索意向,但并无任何实体占有,最终,因新占有被意外消除,原家族重获
支配。
都阃府是吴华年三兄弟于 1897 年建造的祠屋合一大型宅院,三进
三开间外加单侧横屋。 土改前,这栋培田最华丽的建筑已屡次被占为公
用。 例如,1923 年,有军队师部驻扎在都阃府;1951 年,长汀县第 15 区
人民政府亦设在都阃府。 同年土改时,三兄弟的后代全部搬出,住进了
家族其他房产中,从此,都阃府被整体占用。 1954 年,宣和区政府搬到
曹坊,都阃府成为吴坊乡政府驻地,之后又作大队部及医疗站,再后来
成为村委会所在地直到 1994 年。
屡次被征用的都阃府并未被颁发房地产证予以确权, 长久以来介
于 被“占 用”和“占 有”之 间 的状 态 ,即 乡 政 府 或 村 委 会 并 不 拥 有 所 有
权,理论上它仍归原家族所有。 所有权和实际占有之间的分裂为所有人
追索家产提供了空间,但公共性部门的占有事实又令追索障碍重重。 同
私人占有不同,都阃府后代面对的是可无限延续的村委会,无法像对私
人占有者那样买回房屋或等其无人继承而放手。
1994 年 10 月的一个晚上,培田全村出动去曹坊看戏,都阃府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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