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社会》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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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agement)(O’Leary and Bingham,2009) 等多组概念以概括这些不同
           于传统官僚制的治理模式。 它们共同强调在社会问题愈发复杂、多元利
           益冲突不断加剧的当下,动员公民和私营部门加入公共决策,打造一种
           参与式治理模式的重要性。
               制度化的公私合作模式无疑会带来模糊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边界

           的风险,但总的来说,它的风险在整体上是可控的。 各种正式机制——
                                                                      —
           如基于契约的绩效评估(Van Slyke,2007)和强制性的信息披露与外部
           审计( Ebrahim,2003)———都能在相当程度上防止社会团体以公谋私。相
           比之下,在官僚体系中引入具体的私人关系则更为危险。 私人关系往往
           会绕开普遍与可复制的制度约束,成为极其隐蔽的利益交换渠道,其情
           感化与非公开的特征削弱了外部监督 ( Dahlstr觟m and Lapuente,2017)。
           更重要的是, 公私合作通常以民主参与、 公众共治等话语包装其合法
           性, 而官员在系统内发展出的私人关系却直接挑战了国家中立性这一
           现代官僚制的核心信念( Abrams,1988)。
               正是在上述张力之中,新韦伯主义官僚制研究对“关系”的积极理
           解缓慢而渐进地展开,并形成了两条不同的研究路径:第一条路径源于
           在对发展中国家与全球南方的研究中,学者们从工具性视角出发,提出
           在制度薄弱、资源稀缺、信息不畅的情境下,“关系”作为一种务实的替
           代机制,能够通过灵活的人际网络维系治理的有效性,从而成为弥补宏
           观环境和制度局限的权宜之计; 第二条路径则源于对发达国家自身官
           僚实践的反思。学者们逐渐意识到,若缺乏关怀、情感与情境化判断,现
           代官僚制所追求的形式理性便难以回应新的时代需求。“关系”因此被
           重新赋予伦理意义:它不再是规则的对立面,而是被理解为修复理性化
           困境、重塑公共伦理的重要力量。
               (一)“关系”的积极作用:官僚向上的嵌入性
               在韦伯的理想类型中, 现代官僚应当彻底切断与传统私人关系和
           上级庇护网络的联系,将自身行动锚定于成文规则之上。 然而,在观察
           发展中国家及全球南方极其不同的官僚制实践的同时, 新韦伯主义大
           量吸收了政治学和公共行政领域的前沿研究, 并从两个层面深入分析
           了非正式关系在官员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即官僚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以
           及官僚与民众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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