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社会》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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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演绎学”到“辩证法”:马克思历史社会学的方法论基础及其演进

                产阶级是在封建社会中孕育出来的,是封建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矛盾的产物。 对历史连续性的强调意味着仅以道德为标准进行评价会
                遮蔽历史存在的生成过程,重新将“历史”打回到观念的“附庸”(俞吾
                金,2003;Selsam,1948)。 对历史的判断和分析要回到具体的社会历史

                中才能够进行。
                    至此,马克思通过对阶级的引入,完善了生产的历史演绎学。 引发
                马克思对“历史”进一步思考的是蒲鲁东在政治经济学中对辩证法的运
                用。 在马克思( 2012b:217)看来,蒲鲁东这位“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方
                面的魁奈”,表面上创造性地形成了一套政治经济学方法,实际上只是
                拙劣地将黑格尔哲学“硬套”到政治经济学研究中。 经由对蒲鲁东的批
                判 ,马克思开始 将“历史”重 新 置 于 辩证法的思想 脉 络 ,开 启 了 对“历
                史”的第二次思考。
                         蒲鲁东先生无法探索出历史的实在进程, 他就给我们提
                     供了一套怪论,一套妄图充当辩证怪论的怪论。 他觉得没有必
                     要谈到 17、18 和 19 世纪,因为他的历史是在想像的云雾中发
                     生并高高超越于时间和空间的。 一句话, 这是黑格尔式的废
                     物,这不是历史,不是世俗的历史———人类的历史,而是神圣
                     的历史——观念的历史。 ……蒲鲁东先生给我们提供的是经
                           —
                     济范畴在他的头脑中的排列次序。 (马克思,2004:441-442)
                    马克思的这一批判,蕴含了超越原有“历史”本体论的萌芽。 在《德
                意志意识形态》中完成对“历史”本体论的重新定向后,马克思(2012b:
                218)发现了蒲鲁东辩证法的错误根源:“蒲鲁东先生有了这些完全形成
                的范畴,他想给我们说明所有这些范畴、原理、规律、观念、思想的形成
                情况和来历”,但这些“范畴的来历”在他的研究中只表现为“观念”的
                来历,而不是“范畴”映射在社会历史中的生成过程,所以他在分析“分
                工”“货币”等概念的历史时,分析的只是概念在政治经济学史中经历的
                观念史,而不是概念的社会存在经历的生成史。 蒲鲁东并未意识到他所
                使用的一切“范畴”都与历史的事实性相差甚远,进而无法意识到历史
                存在的暂时性。在对“历史”的本体论认识上,蒲鲁东还停留在黑格尔的
                阶段,他对分工、机器和所有制的分析尚在“想像的云雾”中。 当成为观
                念中的先天存在时,这些范畴已经在蒲鲁东的分析中被规定为“历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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