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社会》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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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演绎学”到“辩证法”:马克思历史社会学的方法论基础及其演进
核心。 正是生产的出现,人类社会开始从“史前史”进入“文明史”。 人之
所以能够在生产的交往中逐步形成社会, 是因为人无法仅靠自身实现
存续和发展。 从个体性劳动到社会性劳动的过程,也是人开始具备社会
—“生产力”
性的过程。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共同生活方式”——
——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马克思,2012a:160)。 正是由于对生产
—
的发现,蕴含在“现实的人”的实践中的“历史”生成性才可以通过对一
般历史中历史存在的事实性考察来呈现。
由此,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学形成了第一个较为完整的方法论,本文
称之为生产的历史演绎学,即运用历史演绎的方式,以生产作为逻辑起
点演绎人类社会的形成,进而在长时段上实现对社会历史的理解。
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 把同
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 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
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 从市民社会作为国
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 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
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
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 (马克思,2012a:171)
但是, 马克思的这一思路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学分析。 这种
演绎学并未对生产的历史进行任何具体的考据和分析,而是将生产的
历史过程看作一种“自然历史”。 人类历史的五个基本前提———人、生
育、家庭、生产、意识———便是这种“自然历史”的演绎式分析结论。 在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无论是对三种所有制的划分,还是对分工的起
源 和 类 型 学 研 究 ,马 克 思(2012a:146-151、184-196)都 不 是 在 具 体 的
历史中通过对史料的直接分析得出结论,而是基于历史的一般发展过
程进行历史演绎。 这种方法脱离了具体史料对一般规律的束缚,在“大
历史”的历史记录中寻找抽象的一般社会历史逻辑。 以生产作为逻辑
起点,马克思建立了对社会历史的整体分析,即以所有制为核心划分
三种历史阶段,并对无产阶级在未来的产生和历史作用进行描摹。 生
产的历史演绎学作为一种方法论,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完成了对德国
历史主义孕育的“历史”认识的超越:它纳入了历史的事实性,扭转了
由历史为起点的社会分析基础。 由此,马克思在思想史脉络中完成了
第一次对“历史”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思考,并为其历史社会学奠定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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