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6 - 《社会》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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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义之间:行动伦理视角下的师徒关系研究

                所想象的孔门关系就是有善相劝、有过相规的共同体。 相互批评作为
                一个重要的互动方式,不仅不会使“恩”淡化,反而是“恩”非常重要的
                部分。
                    子夏和曾子虽然是朋友而非师徒,但在“恩义之间”的伦理准则上

                与师徒关系的方向一致,因而在丧礼致意过程中心丧的方式也一致,只
                是时长有差别。 前文所引的《檀弓》原文“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
                一条及郑玄注已经点出了朋友关系和师弟子关系的联系。 这里需要强
                调的是,通过子夏和曾子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师弟子之间的互动容纳
                了亲子间的恩情与不被亲子关系容纳的“责善”,形成了“恩义之间”的
                关系。 这种混合,凝结为先秦儒家对师徒、朋友等士人群体内道义关系
                的复杂实践。 先秦文本对师弟子关系的本质看法,是将这一关系分别比
                照父子之间的恩与君臣之间的义,师弟子的“恩”与责善不仅兼容,而且
                相辅相成。
                    可见,师弟子之间狭义的“义”是类似于君臣之间的责善,这让师弟
                子关系中“恩”的内涵更加丰富,也更需要个体间的契合与共识,由此塑
                造了师弟子具体互动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同样师从一位老师的若干弟
                子之间彼此好恶不同, 一个老师与其诸多弟子之间的交往也有深浅厚
                薄的差异,这正是师弟子关系难以被制度规范的微观层面原因。
                    (三)洒扫应对:从养敬功夫到行礼敬师
                    在责善之外更广泛的意义上,“义” 构成儒家人格培养设计的主要
                支撑。恰如“仁至义尽”一词所体现的,广义的义是中国人行动伦理的主
                要表述方式,它对师徒传授的具体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
                    与基督教式的决疑论不同, 儒家对于具体情境下具体个人的伦理
                期待并不采用要件式的思考方式。“义内”是《孟子》力图阐明的伦理思
                考方式。 所谓“义内”,简言之,就是不将行动的伦理正当性托付给外在
                的规范,无论这一规范是法律、礼制、神 祇 还是任何他人,而是以“问心
                无愧”作为具体伦理关系的最终判断标准。 《孟子》中类似“窃负而逃”
               “庸敬在兄,斯须之敬在乡人”等大大小小的例子背后都体现着这种思
                考方式。

                (接上页)有所之 适 。 然则凡吊服加麻者,出则变服。 )群,居则 绖,出则否。 ”(群,谓七十
                二弟子相为朋友服。 子夏曰:“吾离群而索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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