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社会》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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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义之间:行动伦理视角下的师徒关系研究
的丧服,即“若丧子而无服”,他由此提议为孔子服丧可比照子为父服丧
而不穿丧服。 按照郑玄的理解,所谓“若丧子而无服”,是指孔子按照子
女去世的服丧时长,为颜回和子路服丧一年,但不穿真正的齐衰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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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穿朋友之间的吊服, 并且待死者下葬后就会脱掉吊服,剩下的九
个多月丧期都以“心丧”之礼完成。 以此类推,子贡此处的意思是学生
们为孔子服丧三年,但只穿吊服至其去世三个月后下葬,此后都行“心
丧”之礼。
心丧之礼十分特殊,表面上看,远轻于五等服制,因为服丧者不穿
正式丧服,但实际上又远重于一般的吊服,因为服丧期与斩衰、齐衰等
一致。 这种行礼方式并不是在无服的路人和五服亲属之间取中间值,相
反,它内含着礼学文本形成时期儒士的伦理思索。
心丧与正常服丧的主要差别就在于衣着, 正常服丧者按照自己与
死者的亲属关系从五等服制中选择对应的丧服, 但是服心丧者在死者
下葬之后不着丧服。 心丧也不同于为泛泛之交服丧,服心丧者在脱掉吊
服之后要根据自己和死者的关系远 近以居丧之礼 度 过一定 时长 的丧
期。 在此期间,服丧者不饮酒食肉、不在内寝居住而睡在院子里,等等。
这些行礼可以视为正常服丧的补充, 但并不能根据生者自己的心情决
定。 5 适用心丧的关系非常少,师弟子是其中之一。
《檀弓》中的其他条目提供了更多的礼仪细节:
孔子之丧,二三子皆绖而出。(尊师也。 出,谓有所之适。 然
则凡吊服加麻者,出则变服。)群,居则绖,出则否。(群,谓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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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弟子相为朋友服。 子夏曰:“吾离群而索居。 ” )。
郑玄结合《仪礼·丧服》中“朋友麻”的相关解释认为,此前孔门有学
4. 斩衰三年是为父、君、丈夫服丧的最重一等丧服,齐衰是为至亲服丧时所穿,人们一般
为母亲穿着齐衰三年,为妻子、兄弟、子女穿着齐衰一年。
5. 与丧服相关的经传注都 不允许 服丧的 人根据 主观意 愿决定 心丧时 长,相反,心 丧这
种看似主观性非常强的居丧方式, 实际上也是很强的规范, 只有极少数亲属和社会关
系可以适用,对其他绝大部分社会关系而言,爱、敬感情都已经被正式的服丧和吊丧过
程收纳涵盖了。
6.“子夏曰:‘吾离群而索居’”一句截取自《檀弓》中的另一条经文,郑玄引用以说明他所
理解的“群”字的意思正是同门弟子之间的那种关系,是子夏感叹自己“离群索居”时所渴
望的那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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