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社会》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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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5·5
2009:216)。 此观点一改嵌入性理论的基本假设,转而采用了一种“局内
人”的视角。费先生认为,从乡土社会到工业化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
新事物与传统紧密相连,不可脱节。 乡镇企业是乡镇与村集体发展到一
定阶段时一种谋生性产业,正如费先生所言,“社队企业是社队的副业”
(费孝通,[1989]2009)。 理解这个新现象的核心不在于对新旧概念的辨
析,而在于探究新事物中人们的生活、思想乃至精神与传统之间的内在
联系。 随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刘世定教授及其团队在乡镇企业内部进
行了一系列极为深入的研究, 提出了关系合同与二次嵌入模型 (刘世
定,1999)。该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奥利弗·威廉姆森的“治理结构”
(governance structure)理论的影响,将乡镇企业经营中的关系分为两次
合同关系。 第一次合同关系是乡镇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
理合同,由于层级关系的嵌入,代理人在资产使用与资源调用过程中只
具有有限的排他性,无法排除委托人意志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回应
了经典的委托代理问题。 但更精彩的地方在于,代理人及其合作伙伴之
间存在二次合同的关系二次嵌入问题。 不少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中充
分利用了人际关系资源,使企业的运营呈现私人化的特点,他们也因此
成了难以被替代的人物,甚至出现委托人事实上被代理人“套牢”(hold鄄
up)的情况。 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乡镇政府或者村领导不能轻易单
方面更改委托代理合同或插手企业的经营管理。
尽管这项研究将嵌入性理论作为研究的起点,但是“关系”在软约
束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值得玩味。 与魏昂德所描述的组织中的个体为了
牟利而披上培养感情的外衣来“搞关系”不同,代理人与合作伙伴在经
营中形成的关系虽然兼具正式关系与非正式关系的性质,但是理解这
种状态的关键不应当是关系的工具性。 否则,随着代理人的更迭,新的
牟利性关系总会层出不穷, 新的合作伙伴也会不断涌现,“价高者得”
的价值理念必然使得“套牢”难以为继。 因而,“套牢”之所以出现的一
个假设是行动者为了关系的维系而放弃自身的一部分经济利益,行动
者在理解关系并做出决策时至少是将工具理性与 价 值 理性合 二 为 一
的。 这项研究挑战了魏昂德指出的关系的牟利性特征。 与此同时,正式
关系与非正式关系的对立视角也受到了质疑。 如果代理人将正式关系
与非正式关系割裂并对立,那么就意味着行动者对于“套牢”和企业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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