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社会》2025年第4期
P. 25
社会·2025·4
但是,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受国家有机体思想影响,青年倾向于认为“民
权”要通过对“国权”的维护得到表现。 此外,他们也很难认同基于身份等
级制的“绅权”和基于家长制的乡村自治与民主共和的国体原则相符合。
(二)国民革命方案:“以党造国”与群众政治
1922 年前后,国共两党反对联省自治的理由主要是“省治”并非真
正的人民自治,而是“官治”。 陈独秀(2013a:270-273)不反对联邦制和
自治理想,但他认为“人民的政治能力,才发达到都市自治的程度”,省
自治的诉求并非人民而是来自各省军阀。 联邦制有分割中央政府权力
的民权效果,20 世纪 20 年代的省权已经十分庞大,“全国兵马财政大
权都操在各省督军总司令手里,连国有的铁路、盐税他们都要瓜分了”。
省治将使“上不能集权于政府,下不能分权于人民,徒使军阀横梗其间,
统一与民权两受其害”。 李大钊( 2006c:94-97)也不反对联邦制,他反对
联省自治的理由同样是督军割据之下省自治无法直接实现, 一方面需
要中央强大兵力制衡省权,另一方面也要增强县的自治权力。
1919 年 2 月,李大钊(2006a:92;2006b:284)曾一度支持联治主义,
认为大规模民主政治需要以前者为基础。 但在 8 个月后他就讽刺“联
邦”和“联省政府”不够民主,而应建设“联人社会”。 几乎同时,陈独秀
( 2013b:494-505)在《实行民治的基础》中批评大规模的省自治和县自
治均为“官治”,中国本土的自治团体是乡村的宗祠、神社、团练、义学
和都市的会馆、善堂、工商业公所,尽管它们和理想的民治相去很远,但
仍是中国民治制度的真实基础。如前所述,陈独秀、李大钊自提出“唯民
主义的国家观”时就已表现出对宪政代议制民主性的怀疑,形成了更具
平民主义色彩的民权观,二人均认为,真正的民治应该以小组织的自治
为基础,军人议员政客热心的宪法、国会、内阁、央地分权等权力分割的
技术设计在人民缺乏团结力的情况下均为空中楼阁。
左翼革命者还认为, 军阀周围的知识阶层传达的舆论不能代表民
意, 仅是对军阀割据的文饰。 由于中国“没有可以代表民意的正式机
关”,民国后的绅士和受教育者自然就承接起“干预政治和主持正谊的
责任”,他们继承了传统社会对文字赋予的权威成为“非正式”精英阶
层:“世道人心,文化进程,一一担在知识阶级的肩膀上,虽然没有举行
过投票公决,知识阶级也就居之不疑”(叶圣陶,1983:125-127)。民国初
期,部分士绅转变为军阀政府的政客、议员或文士,成为军阀意志的执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