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社会》202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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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5·4
是临时工,实际按自己的职工对待。 都是过渡一下,等有招工
指标了,就转成正式职工了。 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有盼头。
(访谈对象 02:20210310)
所谓临时工,是指编制外的职工。 改革开放初期,基层税务单位实
际的编制类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干部”编制,这是通过人事部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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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的国家机关正式职工;另一类则是“以工代干” 编制。 1983 年,“以工
代干”被禁止,国家鼓励试行劳动合同制,此后基层单位中又出现“全民
工”“集体工”“合同工”等编制类型,这些编制都有指标,需要批准方可
招录。 而临时工还在上述编制之外,必须获得编制才能成为正式职工。
与编制紧密相关的是经费问题。 不同编制的经费来源有很大差别,
就 80 年代的税务局来说,上级拨发的“人头经费”只覆盖“干部”和“合
同工”编制,其他编制需要地方或单位自筹资金解决,临时工更是属于
预算外人员,要靠单位自筹资金“养人”。 因此,80 年代的单位子弟要进
入税务局,不仅需要各种招录指标,还需要直接的经费支持。
于是,为了实现子弟的就业安置,获得经费和指标就成了 80 年代
X 县税务局一代职工所面临的共同问题。 当时,基层税务机构拥有一
定税收提取权, 地方税务单位可以提取 30%集市贸易市场税 11 自用。
因此,尽管这类税收征收难度极高,但为了支付编外人员的经费,基层
税务局依然有很强的动力去征收。 以 X 县税务局为例,该县集贸税分
成从 1985 年占经费来源的 33.66%逐步上升至 1989 年的 48.96%。 这
部分分成经费的 40%用于支付临时工等各类预算外人员的工资。
相比于经费,指标的问题更难解决。 用工指标需获得地方政府的批
准,因此,在 80 年代,X 县税务局为获得地方政府的指标奖励而努力完
成超出税收计划的征收任务。
1988 年县政府为了鼓励我局多收税, 在年初给我局定了
超收任务和奖励办法,要求全年超收 50 万元。 奖励办法是:第
一条奖励农转非指标;第二条奖励合同制工人指标;第三条,
10.“以工代干”是指党政机关因缺乏干部,选调工人从事干部岗位,但未办理提干手续
的现象。 1983 年,中组部和人事部发文《关于整顿“以工代干”的问题的通知》,要求“以
工代干”人员回岗或转为干部,并明确指出不再使用“以工代干”人员。
11. 集市贸易市场税是纳税人在集市上出售产品应缴纳的工商税,这类税收的主要特征
是数额小、分布散以及难以征收。 因此,财政部的税收分成政策原本意图是激励基层税
收机构加强对此类税收的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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