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社会》202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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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匹配与庇护共享:宋代国家构建下的精英家族婚姻

                试图借助姻亲在重要资源上的优势地位来维系家族既得的权力, 拓展
                潜在的政治经济利益(张彦霞,2004)。 因此,宋代精英在婚姻上会着重
                寻求现世(自致)身份地位的匹配。
                    由门阀世家衰落和科举文化兴起带来的先赋因素重要性的下降与
                自致因素重要性的上升为宋代精英婚姻匹配的理性转向提供了理由。
                一方面,在科举成就对家族命运和阶层流动日益重要的大背景下,宋代
                精英家族, 特别是已获得进士身份的文化精英家族很可能把对方家族
                是否同样具有进士身份作为联姻的首要考察因素。 宋代社会“榜下择
                婿”的风气盛极一时,“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的说法流传甚广,其
                中蕴含的更多是文化教育上的意义, 强调文化地位匹配的家族之间才
                会联姻(王章伟,1993)。 宋人赵彦卫在《云麓漫钞》中评论唐宋婚姻观念
                变迁时就说道:“唐人推崔、卢等姓为甲族,虽子孙贫贱,皆家世所重。
                今人不复以氏族为事,王公之女,苟贫乏,有盛年而不能嫁者;闾阎富
                室,便可以婚侯门、婿甲科。 ”
                    另一方面,基于科举考试的“任人唯贤”式政治选拔使得政治地位
                较难在代际间传承下来,因而人们当下的政治身份愈显珍贵,基于政治
                地位的正向匹配在宋代婚姻中也愈加普遍。 如陈鹏(1990:30)所说,“亘
                中国婚姻史之全部, 自天子以至士大夫, 其婚姻之缔结, 多属政治行
                为”。 据姚兆余(2002)统计,北宋名相吕夷简的家族姻亲共 42 家,除去
                家世背景不详者 17 家,明确记载为官宦世家的有 24 家,寒门出身者只
                有 1 家。 郑丽萍(2010)对《全宋文》中 712 对夫妇的家庭背景进行统计,
                发现同级别官职的精英家族之间婚配的比例显著更高,中高级官员内
                部联姻的倾向尤其明显。 基于此,本文尝试提出第一组研究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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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 1:宋代精英家族的婚姻显著表现为基于现世(自致)地位 的
                正向匹配。
                    具体来说,可细分为以下两个假设:
                    假设 1.1:同样政治地位的宋代精英家族之间更可能联姻。
                    假设 1.2:同样文化地位的宋代精英家族之间更可能联姻。
                    2. 庇护共享:“累世嘉盟”

                1. 匿名审稿人指出 ,“自致地位”通常是指个 体通过自身奋斗获得 的社会地位,不适用
                于家族层次,因此本文后续将使用“现世地位”一词来指代 一定时 期内一个 家族非先赋
                性的综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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