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6 - 《社会》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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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事件性
出野蛮的尖叫,燃烧的火把在人们的头上和身体上不断爆裂,
火花四溅。 斯宾塞和吉兰说:“烟雾、炽烈的火把、四处溅落的
火星,成群结队的舞蹈、大呼小叫的人们,共同形成了一种实
在野蛮暴戾的场面,简直无法用任何适当的语言加以表述。 ”
单从字面的描述来看, 集体欢腾更多只是氏族成员因仪式而聚集
在一起时产生的非理性状态,就像勒庞(2015:34)所说的,群体会使得
感情被极度夸大, 以至于平庸者都能产生一种强烈、 短暂却巨大的力
量。 卢克斯( Lukes,1972:462)也把集体欢腾视作涂尔干受到群体心理
学影响的例证。 但是,群体心理学对集体欢腾的解释效力并不足够:首
先, 通过个人单纯群聚在一起而产生的群体心理难以说明为什么个人
心理的叠加就会产生出社会所具有的神圣性来, 因此这依然是泛灵论
解释的变种;其次,正是因为在集体欢腾中社会的统一性才实现出来,
所以对集体欢腾做群体心理学的解释会将社会降格为群体心理的副现
象,而这恰恰与涂尔干对社会事实的界定相矛盾。 在《社会学方法的准
则》中,涂尔干( 2020c:36)如此定义社会事实:“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
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
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
的表现如何,都叫作社会事实”。 质言之,社会事实是独立于个人的,但
如果社会只是群体心理的副现象, 那么社会相对于个人的独立地位也
就无从谈起。 本文认为,既然集体欢腾同氏族成员紧密相关,而集体欢
腾又发生在仪式进行着的当前,进而关联于仪式的时间性,所以应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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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欢腾视作氏族成员[即原始此在(primitive Dasein)] 生存论上的构
成环节,即一种现身情态(Befindlichkeit)。
生存论 上 的现 身 情 态 便 是 存 在 者 层 次 上 的 情 绪(Heidegger,1977:
178)。 情绪(Stimmung)不是此在的某种心理状态,而是其在生存论上的
存在方式:在情绪中敞开自身,或者说现身出来,使自身就其自身而言得
19. 在《存在与 时 间》的 第 11 节 , 海 德 格 尔(Heidegger,1977:68)区 分 了“此 在 的 日 常 状
态”( Daseins in seiner Allt覿glichkeit) 和“此在的原始阶段”(primitiven Daseinsstufe), 并指
出,此在的日常状态与此在的原始阶段不相涵盖,但原始此在也有其日常状态和非日常
存在的可能性。 根据涂尔干对原始人类(即原始此在)的描述,原始人类的日常生活充斥
着极为枯燥的经济活动, 而举行仪式时的共同生活与其间发生的集体欢腾便是原始此
在的非日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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