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社会》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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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5·3

               另一方面, 在导言的第二部分, 涂尔干的理论意图才得以完全展
           现, 这使得他在此书中显露的研究兴趣远远超出了宗教社会学与知识
           社 会 学———甚至 更 明 确 地 说 , 社 会 学———所 能 界 定 的 范 围 。 涂 尔 干
          (2020a:17-19)认为,宗教以及宗教的社会性能够帮助我们超越认识论
           中先验论与经验论的对立: 如果我们将先验论的分析单位从个人转变
           为社会群体,进而承认范畴的社会起源,那么我们既能避免经验论无法
           解决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困难, 也能够在保持先验论基本原则的前提
           下赋予先验论以科学性。 正因如此,罗尔斯( Rawls,2004:1)对《宗教生

           活的基本形式》作了一番认识论的解读,在她看来,将该书视作对宗教
           社会学和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实际是对这部著作的误解。 现在,根据整篇
           导言,我们似乎可以依照两个立场来解读《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或是
           将之看作涂尔干对图腾崇拜的宗教社会学研究, 或是认为涂尔干在书
           中所展现的乃是一种全新的认识论主张, 而宗教社会学仅仅是通向它
           的途径。但是,我们仍可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便综合两种立场,即将涂
           尔干这部著作同时视作宗教社会学研究和一种建立“社会认识论”的努
           力,是否就能穷尽其全部内容呢?
               如果考虑到几处文本上的模棱两可, 我们可能会对上述问题予以
           否定答复。 读过此书的人自然记得,涂尔干一开始是在与传统的宗教理
           论的辩驳中展开自己的论证的。 通过区分神圣 (le sacré) 与凡俗(le
           profane), 涂尔干 (2020a:121) 很轻易地反驳了对宗教起源的泛灵论
          ( animism)解释与自然崇拜(naturism)解释,因为这两种解释都需要“在
           自然中, 不论是人类自然还是宇宙自然中找出凡俗事物与神圣事物之
           间的巨大对立的萌芽”,而“这项事业是不可能实现的:这是名副其实的
           无中生有的创造”。 这是因为神圣与凡俗的差别是绝对的异质性,而在
           处处同质的自然中不可能有如此激烈的对立。 一言以蔽之,神圣性不可
           能来自于自然。 既然自然无法产生出神圣性,而社会和神圣本原又是同
           一的(涂尔干,2020a:286),那么社会和自然即便不是势若水火,也不应
           该被归为同一个属。 由此看来,社会只能是某个弗雷格意义上的第三世
           界。 但是,涂尔干(2020a:23)又认为,社会“只是自然的一部分,其实就
           是自然的最高表现。 社会王国也是自然王国, 只是因为它显得更加复
           杂,所以才能够和其他领域区分开来”。也就是说,社会和自然事实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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