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社会》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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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的尊荣与社会整全性

                体,化为精灵,它的肉也成为圣物。最后,主持仪式的人举起祭过熊的熟
                肉,将它分给所有在场之人,不管年龄大小,人人都必须吃一点,否则将
                被开除族籍(弗雷泽,2012:798-803)。 至此,分食熊肉的阿奴人基于献
                祭的原则,结成了拥有神圣血缘的共同体。 由此观之,欧洲农民分食头

                茬谷物的习俗同样表达了他们的社会团结。
                    弗雷泽( Frazer,1911)认为,在宗教发展的第三阶段,牺牲本身并不
                重要,它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宗教结构上,牺牲通常以自
                然物的形式出现,从前人格化的神灵离场,献祭由一种特殊的宗教仪式
                演变为民间的风俗。 在这个过程中,神灵或者摆脱其功能性身份,成为
                抽象化的神灵,或者在历史发展中被赋予其他的文化含义。 另一方面,
                在社会功能上,牺牲除了促成社会团结之外,其力量还体现在它所承担
                的社会责任之上,即在积极层面上促进自然的丰产,在消极层面上应对
                诸如瘟疫、旱涝、战争等灾祸。 正因如此,牺牲往往是替罪羊,社会的整全
                性在它身上得以体现。

                     三、 立宪君主与英国社会的建构

                    当保守主义以“英国社会”作为对抗自然权利理论的武器时,他们
                往往会诉诸历史上的宪法传统。 在 17 世纪,当斯图亚特王朝推崇君权
                至上论时, 以大法官约翰·库克为代表的法学家开始重提宪法的精神,
                反对君主专制。 他们将普通法与古代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相结合,强调
                习惯法先于王权存在,具有高于君主的权威。 宪法的精神以宪制的方式
                体现。在古代宪法中,国王发誓要维护人民的权利,尊重人民的议会,对
                宪法的强调成为当时资产阶级反对君主专制的主要武器。 到了 19 世
                纪,保守主义再次诉诸英国的宪法传统,但这次他们转换了阵地,开始
                重新强调国王的神圣性和“王冠的尊荣”,认为王位继承制是维持宪法
                稳定性和持久性的重要保证。 他们强调宪制传统,同时反对议会的扩
                张, 尤其拒绝以抽象的自然权利和社会契 约 作 为议 会改 革 的理 论 基
                础。 在这个意义上,他们追溯历史,认为封建时期“英国社会”的雏形即
                已形成,用以取代尚未拥有法定权利的民众政府。 当白哲特(2005:44-
                47)提出“女王是社会的首领”时,他旨在通过“王冠的尊荣”和“宪政合
                众体”塑造一个完整的“英国社会”,以此避免社会契约论对历史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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