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6 - 《社会》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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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与君主制的起源:孟德斯鸠的封建法问题
疑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政体”,因为国民已经有了国王,却还要选举一个
人行使国王的权力。 这样一种权力的转让很像专制政体下的“维齐尔”
( Vizir)制度,不同的是,宫相权力是由等级会议赋予,与君主权力有不
同的基础,体现出的是不同的性质。
君主权力向宫相权力的转移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 构成了政体
腐化的必然趋势。 一旦军队不再由国王直接指挥,而是交给若干位领袖
或公爵,就会产生“无数的弊端”,人们自然希望由唯一一位公爵统领其
他的领主和家臣,权力于是就集中于宫相手中。 宫相原先掌握的只是王
室的财政权,随后,他们掌握了对王国采地的政治管理的权力,这两项
权力自然地赋予了他们军事权:
在那时,召集军队比指挥军队更难,谁能比那个分配恩惠
的人更能掌握这一权威呢? 在这个独立而好战的民族中,只能
引导而不能强制。 必须将那些因占有者死亡而空出的采地赐
予他人,或至少提供对这些采地的期望;必须不断地奖赏;必
须制造因偏爱导致的恐惧。 因此,总管王室事务的人也应该成
为军队的统帅。 ( Montesquieu,1989:679)
对于孟德斯鸠来说,从国王到宫相不仅仅是权力的转移,更意味着
权力运作方式的改变。 宫相权力从财政权、民事权扩展到军事权,在这
一过程中逐渐体现出与以往国王权力不同的特点: 它表现为引导而非
强制———引导臣民通过征战和为君主服务获得作为恩惠的采地。
当宫相掌握了全部的军事权后,国王就变成了名义上的统帅,宫相
反过来则成为国王的统治者(孟德斯鸠,2012:767)。不过,王权(royalty)
仍然具有神圣性,没有人知道国王是谁,但所有人都知道王权的存在。
丕平(Pepin)公爵认为,把王权和相权重新合而为一是有好处的。 两种
权力的结合意味着某种调和(reconciliation),它同时汲取了国王的世袭
性和宫相的选举性:加洛林王朝的君主由领主选举,但他们只能选举同
一个家族的人为国王(Montesquieu,1989:694-697)。 这是一种新的君主
制,重新实现了国王与宫相的统一,或者说君主的双重身份的统一。
塔西陀曾说, 日耳曼人选择国王依据的是高贵(nobility),
而选择领袖依据的是德性。 墨洛温王朝的国王和宫相便是如
此,国王是世袭的,宫相是选任的。 毫无疑问,这些君主中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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