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1 - 《社会》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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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5·2
当孟德斯鸠 (Montesquieu,1989:283) 又一次提及日耳曼人的征服
时,他将日耳曼人与鞑靼人做了突出的对比:“当鞑靼人摧毁了希腊帝
国,他们在被征服国家中建立奴役和专制主义。 当哥特人征服了罗马
帝国,他们到处建立君主制和自由。 ……这些民族一直是欧洲自由的
源头,也就是说,是今天人类几乎一切自由的源头。 ”日耳曼人所具有
的自由,是使他们得以“优越于世界上所有民族的伟大特权”。 可以说,
日耳曼人的征服具有世界历史的意义,它创造出君主制这种具有现代
意 义、体 现 自 由 精 神 的 政 体 ,并 使 得 它 在 欧 洲 得 以 普 遍 建 立(孟 德 斯
鸠,2012:198、324)。
在孟德斯鸠看来, 蛮族征服为现代欧洲带来的自由与君主制的建
立相关,而不仅仅源于蛮族本身自然意义上的自由。 日耳曼人因为气候
的寒冷而具有一种勇敢的民族性,因而能够维护自己的自由;其所处的
欧洲大陆为山脉所分割,有广阔的温带地区,因而避免了庞大帝国的专
制(孟德斯鸠,2012:275、321-326)。 但是,仅仅由气候所塑造的自然意
义上的自由与公民社会中有法律的自由还有很大距离。 日耳曼人不事
耕作,不占有土地,没有货币,也不懂奢侈(孟德斯鸠,2012:346、702),
因此,他们几乎不需要法律。 日耳曼人的自由不依赖于法律,甚至可以
说缺乏法律是他们自由的前提。“所有这些人就其各自而言,都是自由
和独立的,当他们混合在一起时,仍然保留了独立”( Montesquieu,1989:
535)。日耳曼部落只是一个松散的联盟,遵循着相互冲突的“属人的”习
惯法。 日耳曼人之所以自由,是因为他们始终保持了自己的独立,他们
并未结合为一个国家, 从未真正生活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孟德斯
鸠,2012:184)中。 由于分不清自由与独立的区别,他们的政治自由是以
一种奇特的方式建立的:
这些民族享有巨大的自由:因为不事耕作,他们就不会束
缚于土地;他们是漫游者、流浪者;如果首领想要剥夺他们的
自由,他们就会立刻离开并在另一个首领那里寻找自由,或是
隐入山林过家庭生活。 在这些民族中,人身自由( liberty of man)
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它必然带来公民自由( liberty of citizen)。
(Montesquieu,1989:292)
蛮族所享有的政治自由完全建立在人身自由的基础上。 他们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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