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社会》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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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格的竞争:赫伊津哈游戏理论中的文明省思
政治学也认为施密特没有给化敌为友留下任何空间, 以至于他的政治
概念在表面上具有独立性, 实际上则将政治的本性定义为冲突和战争
(莫雷,2019)。
其次,以赫伊津哈的文化哲学观来看,独立的政治领域并不存在,
他在《游戏的人》中将法律、战争视为游戏形式结构的体现,就是为了
说明政治仍然在文化范围内, 政治斗争也可以通过文化维度来理解。
赫伊津哈的文化概念始终包含着形而上学层面的道德、 审美等维度,
也就是说,他并不认为“政治性”是可以悬置规范的。 游戏竞争观中的
竞争者是限于游戏范围内的对手,敌友竞争观的对手则变成了在生存
意义上对抗的公敌( hostis)。 施密特(2008:61)认为,战争的意义不取决
于正义的理想或准则,而是取决于它与真正的敌人作战。 但在游戏框
架内进行的文明之战中,对手之间或许会在渴望荣誉的驱动下呈现激
烈的对抗状态,但要想获得正当荣誉,对手之间必须维持对等而不至
于歼灭敌人的可能。
在赫伊津哈看来, 人类的政治现实———如莫斯和葛兰言在比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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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图景中所揭示的——建基于具有双向可能的人类学二元性, 对立并
不必然走向暴力与杀戮,它还蕴含着对等与交换的可能。 然而,如果将
这种二元性简化为敌友对立关系,那么和平将是不可期待的。 就欧洲局
势而言,赫伊津哈担心当对手被视为非我族类的敌人,而国民被主权国
家赋予毫不犹豫消灭敌人的权利(施密特,2018:56),那么维系和平的
国际法协约将被政治利益凌驾,战争可能“合法地”退化为犯罪。
(二)“真正的游戏”及其严肃性的伦理维度
施密特以“全面战争”批评现代技术滥用、经济利益对政治行动的
侵蚀,然而他与赫伊津哈反现代取向的“同途殊归”之处在于:相对于后
者强烈的规范性视角, 施密特虽然对绝对敌意的非人化做出了规范性
判断, 但他从未正当化甚至明确这种取向 (伯恩斯坦,2019:3), 相应
地,他的政治概念是独立且悬置道德的(迈尔,2008:199)。 在赫伊津哈
看来,这种非道德化将使施密特式的竞争者难以公平地对待对手,而且
还会在国际竞争语境下让战争彻底排除古式礼仪之战的游戏属性。
与之对应的是,施密特(Schmit,1932:18、23)确实将战争定义为敌
友划分进入严肃事态(ernstfall)的极端情形,这便偶然也必然地促使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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