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社会》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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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5·1

           区的公共事务。 这种做法的另一面在于,人民也有权力决定何种事务是
           眼下自己所在社区最为迫切的需要。 诚如上文所言,杨开道认为,农民
           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种发展和变革的心态, 并基于这种心态积蓄了
           较强的动力,因此,能否将农民核心变革诉求的满足融入社区公共事务
           的处理,并将他们的内在动力集中到对这一过程的推进上,决定了地
           方自治能否以当时的农民为主体来实现。 对于这个问题,一方面,杨开
           道认为,华北农民在他们的长期生活中已经发展出了对自身核心诉求
           的共同感知,只要稍加引导就能成为自治所需的强大驱动力;另一方
           面,杨开道通过观察新制度在华北农村的落实情形发现,习俗是组织
           农村公共事务的重要在地基础,也蕴含了农民表达核心需求和革新愿
           望的传统空间。 因此,对习俗的改造可以为农村基层自治提供“民情”
           基础。
               在备受后世研究者关注的《“人权”:一个社会学的解剖》一文中(侯
           俊丹,2021), 杨开道提出了一套由知识分子帮助农民表达那些他们在
           日常生活中时时触及却“不识庐山真面目”的改革诉求的方案。 在该文
           中,杨开道提出了“农民人权”这一概念,用于指代那些在农民的社会生
           活中自然发育出来的核心诉求。 这些诉求的内容在长时间的社会实践
           中被大众所认可,并能随着历史情境的变化而发展。 在杨开道看来,农
           民对自己想要什么和应该得到什么是有明确感知的, 一旦这些诉求受
           到太大侵犯,他们就会奋起暴动,社会问题就会呈现难以收拾的状况。
           正是由于这些诉求产生于公众的认可,因而是一套关于人的情感和人
           生之道的“社会标准”。 然而,在杨开道(1930b:28-96,1930k)看来,尽
           管当时的农民大众能够感受到一些具体 的困 扰 , 做出 一些 具 体 的判
           断,但要想揭示这一群体的真正诉求和救济方案,只靠他们自己是做
           不到的。 晏阳初(2003:67)曾经感慨到,“单是乡村人解决不了乡村问
           题,因为乡村人对于问题只能直觉地感受到,而对于问题的来源,他们
           不能了解认识”。 在杨开道看来,知识分子所作的工作就是帮助农民有
           效表达这些感受,并用组织的方式引导和帮助他们集中现有力量实现
           自身诉求。
               事实上,在接受过现代教育的知识分子试图承担这一工作之前,华
           北农村社会的农民、组织和领袖已经在习俗的层面上有一定的合作。 现
           有的不少社会史研究揭示, 华北农民拥有表达并疏解自身诉求和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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