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社会》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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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自耕农:杨开道早期理论(1927—1937)中的农民形象
所发起的运动只是实现农民阶级再造的途径和手段, 这是与杨开道理
论的第二个不同之处。 正如“乡村生活委员会”1908 年的报告所指出
的,“乡村生活运动” 的最终目标是将农民群体塑造成为一个新的中产
阶级,从而帮助他们在进步时代美国新的民主秩序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用巴特菲尔德( Butterfield,1908:201)的话来说,解决乡村问题的最终目
标是“在我们的农场中维持一个阶级,这个阶级已经成功地为自己争取
到尽可能高的阶级地位:不仅体现在产业上,还体现在政治与社会秩序
等方面。 更进一步说,这是一个符合美国理想的阶级地位”。
与“生活”概念相关的是对“农民职业”的理解。 在杨开道看来,农民
这一职业更多指代的是他们“以耕作土地为营生手段”的事实。 相同的
“营生手段”意味着类似的生存处境:在极低的生产效率和市场地位这
一相同前提下,以耕作土地为生实际上意味着类似的家户生产方式、长
时间低回报体力劳动,以及物质和社会性贫困。 杨开道( 1930a:1、4)对
农 民 的 职 业 属 性 做 出 过 直 接 定 义 :“农 民 不 用 说 是 耕 种 土 地 的 人 们
Tillers of the land,和乡民是有区别的。 因为住在乡下的人,虽然大部分
是农民,然而还有不耕种的地主,商人,工匠,和其他职业的人士”,“我
们现在采用的立场,还是耕种土地四个大字,暂且不管他是自己的土地
还是人家的土地”。
实际上,巴特菲尔德在自己的研究中也多次用“土地耕作者” (the
soil tiller)来泛指历史上出现的各种农民形态,然而,出于对职业作为一
种重要“生活方式”的理解,他并不认为所有的土地耕作行为都是合格
的“农民职业”。 在他看来,各类“土地耕作者”中只有 17 世纪的英国自
耕农(yeoman)才是美国社会能够接受的农民形态:他们必须能够像前
者一样得到社会其他阶级的尊重和平等对待, 拥有相应的社会和政治
地位,具有坚定而独立(sturdy and independent)的人格,拥有自己的土地
和产业, 并把经济经营的主导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Butterfield,1919:
2-3、14)。
在巴特菲尔德等人看来,职业是一个人选择的一种“生活之道”,对
人格的实现和生活秩序的形成具有根本性意义。 职业状态是与从业者
的社会地位紧密相关的: 如果农民仅仅将农业视为赚取利润乃至维生
的手段,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而对与己相关的一系列社会政治参与、社
会形象塑造以及自我素质提升毫无兴趣的话, 那么他们将会沦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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