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社会》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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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进化论与社会主义:孙中山塑造革命学说过程的再审视
帝”,但国民在道德心理上仍需要被教化。 前文提到孙中山(2015a:15)
主张“国事者,一人群心理之现象也”,既然国民的道德心理是造成“中
国近代之积弱不振、奄奄待毙”的原因,那么革命党人就又一次站在了
进化阶梯的更高层级上。 孙中山( 2015a:50-51)主张,世界人类的进化
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由草昧进文明,为‘不知而行’之时期;第二
由文明再进文明,为‘行而后知’之时期;第三自科学发明而后,为‘知
而后行’之时期”;人类也相应地分为三类,“其一先知先觉者,为创造
发明;其二后知后觉者,为仿效推行;其三不知不觉者,为竭力乐成”。
值得注意的是, 孙中山所使用的论据是自然科学带来的认知进步,得
出的结论却是国民应当“奋起仿效、推行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
显然,他将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列入了代表文明进步的“科学”的范畴,
认为这些是可以通过学习而被掌握的文明进步的成果,只要国民愿意
接受革命学说和先知先觉之人的指导,并将其付诸行动,就可以发挥
出主义所蕴含的力量。 也就是说,在进化论所关注的“先进性”的语境
下,党人和国民有可能因其“专门家”的身份而分润“公”的卡理斯玛性
质, 进而在革命事业中主动发挥能力。 由此可以推导出两个结论:首
先,在孙中山看来,国家文明的进步本身也可以视为“公”的实现。 不论
先知先觉者所求索的是生利之学还是政治科学, 只要它是先进的,就
是对作为整体的国家有用的,因此也具有“公”的性质。 可以说,“先进”
的学说因为能够更便利、完美地实现“生存欲望的满足”而在孙中山的
个人魅力的庇护下具有了“公”的色彩。 其次,知难行易说只是扩展了
发挥领导能力的具有“公”的品格的领导者的范围,这些领导者的先进
性质仍是先天具备的。 也就是说,孙中山学说此时主要发挥的是动员
和组织国民方面的能力,对于如何塑造革命所需要的“先知先觉”者却
并未充分讨论,对于革命党与国民的关系的处理仍停留在单方面设想
的层面。
在革命党与国民之关系的方面, 鲍罗廷记载的一则趣事颇可以说
明一些关键问题。 1923 年 10 月,鲍罗廷前往广州与孙中山接洽国民党
改组事宜,注意到此时孙中山醉心于军事斗争,而广东人民却受累于战
争,“南方最优秀的国民党人对群众组织失去信心后, 完全投身于军事
工作, 而在军事工作中, 事物发展逻辑本身使他们变得更像所谓的军
阀,在人民群众看来,不知道这些军阀在为什么打仗”。 对此,孙中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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