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社会》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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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5·1

           的地位。 换言之,国民虽然拥有代表“公”的资格,但“公”的实现却并不
           由国民所决定。 另一方面,在《建国方略》中,革命党人与民众的关系被进
           一步形容为母亲对婴儿的“保卫而训育之”的责任。 这段论述的用意本是
           强调革命党人尊重和培养民权的责任,但却几乎是将君臣父子的逻辑应
           用到了国家—国民关系的领域。 孙中山的辩白显示出他真诚地希望作为
           革命党的党首带领整个革命党成为“公”的具体承担者,但当革命党人试
           图用个人的人格来代表需要超越个人偏私性质的“公”时,显然无法只靠
           宣扬其人格上的超凡脱俗来弥合二者之间的巨大矛盾。                         10
           ! ! 应该说,“二次革命”期间,孙中山已经使“公”的政治理想成为卡理
           斯玛禀赋,但从现实政治的角度来考量,他的政治设想几乎完全建立在
           党首的卡理斯玛性格上, 一般党员和国民则完全只是被动发挥这一卡
           里斯玛禀赋的工具。 因此,他此时受到包括黄兴在内的老同盟会会员的
           质疑也并不令人感到意外。“二次革命”之后,孙中山对革命党与党员、
           革命党与一般国民之间的联系出了进一步论述。 在革命党与党员的关
           系上,《建国方略》有一定突破。
              “ 知难行易说”被列为《建国方略》的首篇,作为“心理建设”的方略
           特别受到孙中山的重视。 他在其中对中国近代以来的积贫积弱做出了
           指向性极强的解释。
                    夫中国近代之积弱不振、奄奄待毙者,实为“知之非艰,行
                之惟艰”一说误之也。 此说深中于学者之心理,由学者而传于
                群众,则以难为易,以易为难,遂使暮气畏难之中国,畏其所不
                当畏,而不畏其所当畏。 由是易者则避而远之,而难者又趋而
                近之。 始则欲求知而后行,及其知之不可得也,则惟有望洋兴
                叹,而放去一切而已。 间有不屈不挠之士,费尽生平之力以求
                得一知者,而又以行之尤为难,则虽知之而仍不敢行之。 如是
                不知固不欲行,而知之又不敢行,则天下事无可为者矣。 此中
                国积弱衰败之原因也。 (孙中山,2015a:49)
               尽管 君 主 制已被 推 翻 , 在 理论 上 ,“这 四万万人民就 是我 们 的 皇

           10. 对此,陈炯明于 1931 年借“九一八”事变之机批评训政制度“当丧地辱国之时,犹以
           诸葛自居,训政自任,视四万万阿斗,皆童 騃 之辈,无足与谋,久假不归,死权为夸,不亦
           大谬乎” (转引自段云章、沈晓敏,2012:886),无疑是十分直接且切中要害的。 训政制度
           暗示着国民与革命党人之间的地位并不平等,后者始终难以摆脱以私害公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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