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社会》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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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进化论与社会主义:孙中山塑造革命学说过程的再审视

                希望于漫长的自然进化过程,为此不惜直接跳出立宪派眼中的“自然”
                之外。 浦嘉珉将孙中山的执着理解为“完全依照儒家的作风,他把自己
                对行动的信仰建筑在人类意志力之上”。 笔者认为,这一解释实有未尽
                之处,孙中山并不是因为比立宪派更急切地想要赋予人力地位,才在进
                化论的基础上构建“人力进化”的特殊领域。 在社会危机弥漫之时进入
                中国的进化论早已被知识分子用以重新阐释基于“公”的政治道统,孙
                中山只是借助其进一步确定了中国在文明阶梯上的位置和任务, 并在
                进化的语境下借助“人力进化”的观念在“公”这一抽象概念与具体的革
                命党人之间建立关联。 要言之,“人力进化”可以视为孙中山基于“公”
                对革命党人的动员理论。
                    也就是说,进化论赋予“公”的概念以革命色彩,二者在孙中山的革
                命学说中同时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沟口雄三( 2011a:20-25、31-32)
                认为, 孙中山学说中的“公” 的色彩是“继承了这一万物一体的天下
                commonwealth 式和谐而产生的”。 所谓“commonwealth 式和谐”指的是明
                清以来,思想家一方面向君主的“一己之私”要求保障生存的“社会性欲
                望”的“私”,另一方面又致力于构建以“公”之名包容“私”、使“ 个体欲
                相互间没有个体之间对立的动机”的理论结构,最终得到以“公”之名消
                解“私”之间的张力的结果。 孙中山的学说可以放在追求“公”的脉络中
                理解, 他同时在经济和政治上提出了实现“公” 的口号 (沟口雄三,
                2011b:14-20)。 列文森(2023:340-344)则在士人与君主关系的层面上
                注意到了“公”的概念的变化,认为太平天国之后正统儒家与君主制不
                得不紧密地纠缠在一起, 导致儒家无法 像 从 前 那 样 基于不言 自明 的
               “公”对君主施加关键的制衡,而在孙中山将“公”作为革命党的政治纲
                领重新提出后, 儒家思想意图制衡君主学说的革命性也随之高扬了起
                来。 因此,孙中山对“人力进化”的强调,与其说是儒家思想影响下形成
                的“进化决心论”(浦嘉珉,2014:345), 不如说是提炼出了源于儒家的
               “公”的革命色彩。 作为“ 部分”的革命党人之所以能够以“人力”推动整
                体,是因为在“公”的观念下,个体之间不存在利益对抗,因此只要能刷
                新“公”的内涵,在科学观念和危机意识的助力下,少部分的革命党人就
                可以推动多数的中国人接纳更先进的“公”,即《民报》发刊词中提到的
                作为进化动力的“三大主义”。
                    然而,这种观念确实像浦嘉珉所批评的那样过于乐观。 一方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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