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社会》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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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之间:父子伦理变迁与五四家庭想象
与鲁迅(2005b:138、142)只是对“爱”心以为然以及相信“独有‘爱’是真
的”相比,在古人的世界中,“爱”并非唯一性的关联,而是伴随着另外
一种规定性要求,即以“敬”对“爱”做出限制,甚至对“敬”的强调压抑
了“爱”的表达,如《纪孝行章》载:“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 这种
情感也与礼制建立的关系更为密切,如所谓“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
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广要道章》)。 与此相应,孔子
以“敬”区 分 人 与动 物 的 本 质 差 异 ,把“敬 ”视为孝 道 的 根 本 ,“今之孝
者,是为能养。 至于犬马,皆能有养。 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
孟子也明确指出两者之间的区别:“爱而不敬,兽畜之也”(《孟子·尽心
上》)。
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鲁迅强调人类与自然界动物的连续
关系,这使得他从理论框架上便与儒家的设想不同。与相互吸引的“爱”
不同,“敬”体现为一种疏远感、距离感,与之相关的是约束性、客观性
的原则。“敬”也被认为更能够表达礼制的精神实质,“敬作为一种内在
的情感,最为可贵的地方就在于能引生对礼的清醒认识,从而为主观的
情感引入某种客观的尺度。 此种客观的尺度也就为人的行为确立了可
以 持 循 的 标 准 ”(杨 立 华 ,2017:134)。 由 于 起 源 于 敬 天 祭 祖 的 语 境 ,
“敬”还保留了严肃、敬畏 的 含 义。 《说 文》解 释“敬 ,肃 也 ”,朱 熹 也 说
“敬 ”只 是“身 心 收 敛 ,如 有 所 畏 ”并“有 所 畏 谨 ,不 敢 放 纵 ”(《朱 子 语
类》)。 因此,即便将鲁迅与先秦儒家放置在一起,其论述也有着非常不
同的面向,即前者通过单方面强调“爱”,强化了父子基于自然血缘的勾
连,正如他在解释“爱”时,将“爱”视为跨越疏隔关系的力量。
现在世界没有大同,相爱还有差等,子女对于父母,也便
最爱,最关切,不会即离。 所以疏隔一层,不劳多虑。 至于一种
例外的人,或者非爱所能钩连。 但若爱力尚且不能钩连,那便
任凭什么“恩威,名份,天经,地义”之类,更是钩连不住。
(鲁迅,2005b:142)
在最理想的情况下,“爱”与“敬”应当是相互平衡的关系,礼制因此
具有内在的弹性和张力,而不只是一套压抑人性的机制。在《孝经》关于
“爱”和“敬”的解释之外,还有所谓“因人之情,缘义之理,为之节文者
也”(《 管子·心术上》)和“礼顺人情”(《后汉书·卓茂传》)等说法。 当然,
在儒家看来,人的情感是复杂的,因此有必要通过“礼”对其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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