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社会》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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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曾家与地方政治:论双轨制的内部张力与协作

                     亲之受辱,其负疚当何如耶? 以后无论何事,望劝父亲总不到
                     县,总不管事,虽纳税正供,使人至县。 (曾国藩,2015:109)
                    这是道光二十五年(1845 年)十月初一日,曾国藩所 写 家信(给 叔
                父)中的一段内容。 曾国藩自道光二十年( 1840 年)正月进京入翰林院,
                至此时已近六年。 这些年间,他的职位从翰林院检讨逐渐升至翰林院侍
                讲学士(从四品),虽然一直都在京师未曾回家,但他始终保持着与家中
                的书信往来,既会不时对弟弟们进行学业指导,也多有表达对家乡一些
                事情的看法。
                    在这一段家信中,曾国藩提及他的父亲曾麟书在家乡干预公事。 虽然
                认为父亲是在做好事,但曾国藩仍想劝告父亲不要“管公事”,其中最重要
                的一句——
                      —“凡乡绅管公事,地方官无不衔恨。 无论有理无理,苟非己事,
                皆不宜与闻”常被后人引用。 这一句中有两点需要注意:其一,曾国藩将
                自己在老家的家人如父亲和弟弟称作“乡绅”,这是他对于自己家人的定
                义;其二,曾国藩特别强调,不管有理无理,乡绅对公事都不宜与闻,因为
                地方官“无不衔恨”。 这实际上表明他认为,在涉及“公事”时,不管乡绅有
                理无理,都应在乡绅和地方官之间设置重要壁垒。
                    这两点其实带出了对于“乡绅”的两层重要理解。 一是在事实层面,
                乡绅在乡间做了哪些事情? 对于这一点, 相关的历史研究已有较多讨
                论,例如,萧公权( 2014:372)参考多地地方志指出,士绅是“乡村组织的
                基石”,会参与甚至主导地方多项事务,如灌溉和防洪工程、道路和桥梁
                修建、解决地方争端和创办地方防卫组织等。 曾国藩的父亲与弟弟们确
                实在乡间做了很多通常所理解的“士绅之事”。 例如, 咸丰元年(1851
                年),湘乡名为左光八的大盗聚集匪众作乱,窃盗乡里,伤人性命。 同年
                六月初九,湘乡二十四都各绅耆聚商钱粮之事,谈及左光八之可恨,于
                是请了地方保甲和左家房户首一起去同左光八贼众理论, 希望能够让
                他们此后不再祸乱二十四都。 然而,绅耆各轿还未到,左光八就带人拿
                着凶器来犯。 各绅耆不敢再往前走,只得退回,又因左光八“尾其后凶
                追”,于是藏匿在祠堂中。 他们将情况飞书寄回,湘乡二十四都通都不
                服,当天夜里想要前去理论的就有两千多人。 曾父当时在其他地方催收
                钱粮,闻此急命曾国潢“驰往”。 其后,二十三都和二十四都共聚集数千
                人,捉贼五名并缴其凶器,又“合议凑钱捉七大贼”。 曾父先在百余人护
                送下将贼人押解至县,一直到九月,左光八才在永丰被曾国潢“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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