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社会》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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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变迁与时代精神:伏尔泰的风俗史及其社会学意涵
事物在内的集体意识(李英飞,2023)。 在他的早期构想中,与法律、道
德、宗教等其他道德生活事实相比,风俗显然“具有优先地位”(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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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 但涂尔干最关心的并不是道德的历史表现,而是其最初的
起源,所以他很快根据冯特的伦理学指出,“习俗作为集体事实,必须从
其他集体事实中寻求根源”, 而其最终的源头就是“信仰和宗教仪轨”
(涂尔干,2006:206)。 起初,风俗和宗教混合在一起,道德和法律又与风
俗混在一起;后来,这些道德生活事实才逐渐分离,作为道德科学研究
对象的风俗也逐渐被原始宗教所取代。借助原始宗教中的“集体欢腾”,
涂尔干找到了一个可以“直接观看活生生的道德理想或集体意识再造
道德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窗口”(陈涛,2019:261)。 此时, 道德理想才是
“社会有机体的灵魂”和“文明的基础所在”(涂尔干,2002:99-101),所
以他开始严格区分道德科学与风俗科学。 道德科学的对象是理想化的
道德,而不是既有的法律制度、道德和风俗。与道德理想的神圣性相比,
风俗完全降格为世俗性的了。 与道德原型、集体表征、社会意识等社会
事实不同, 原本作为共同体产物的风俗仅仅是社会事实在个体那里的
具体呈现或“ 平均人”对道德理想不够纯粹的实践,被贬抑成了一种个
体层面的事实。 与再造社会的道德理想相比,风俗显然没那么重要了,
风俗史也确实如涂尔干所说的那样, 仅仅是为道德社会学提供素材而
已。 至此,传承自孟德斯鸠和卢梭的那种认为风俗可以作为现代政治秩
序基础的观点也随之落幕,“显然, 他不再认为仅仅依靠风俗的自发演
进就能带来良好的道德秩序和社会秩序。 风俗本身也不足以成为一种
新的道德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基础”(陈涛,2019:262)。
秉持建立一种风俗科学的理念,涂尔干(2006:233)明确区分了“风
俗史”与“风俗社会学”这样两条明显不同的进路。 在涂尔干看来,风俗
史仅仅提供素材,风俗社会学才是对风俗真正做了科学的分析。 但其实
在伏尔泰与孟德斯鸠的早期风俗研究传统中, 史学与社会学分析始终
是结合在一起的,只不过相较而言,后者的社会学分析框架更明确,而
前者则更在意史学的描写。 总体而言,今天我们所熟悉的风俗研究首先
11. 这也体现在涂尔干曾使用过的一些术语之中。 作为社会学的别称,涂尔干曾交替使
用过“道德科学”( la science de la morale)、“风俗物理学”(de physique des m覺urs)、“风
俗科学”( la science des m覺urs)等不同用法。 在他任教波尔多大学和巴黎大学期间,他曾
长期以“风俗和法律的一般物理学”( physique générale des m覺urs et du droit)来指代自己
开设的“社会学教程”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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