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社会》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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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4·6

           格兰人和日后的德国哲学家在主体间性中看到了自我控制的机制和自
           我规定的意志,那卢梭“看到的毋宁是一个对个体来说的问题,而非对
           个体而言的机会”。 并且,这些自发的文明交往带来的难题不可能被政
           治社会的法权秩序克服,相反,后者只是前者的延续和深化。
               然则,在澄清了卢梭的批评对象之后,我们仍要回答两个问题:首
           先,私有财产与自尊为什么总是结合在一起,为“非社会的社会性”提供
           温床;其次,这一结合究竟是什么性质,在人类已经脱离了最初的非社
           会性状态之后,能否通过将二者解绑来克服前文指出的各种困难。 在这
           里,有两种解释颇具启发性,值得仔细讨论。 第一种解释注重私有财产
           与自尊激情共同的社会连带性特征。 财产权是劳动的产物,尤其是生产
           与消费之间存在间隔的结果。 财产权的出现,意味着人们无法直接满足
           生存需要,而必须进入目的—手段的链条,采用劳动分工这一安排。 梅
           尔泽( 2020:91-102)和格兰特(2017)提醒我们,对手段的追求总是倾向
           于造成异化(alienation),它把人的注意力从目的本身移开,迫使人服从
           于作为手段的规则。 尤其是,当人类本身成为手段时,苏格兰哲人所赞
           美的商业社会性并不足以驯服人类骨子里的自我中心主义 (梅尔泽称
           之为“难以驾驭性”[intractability]),人们只能通过讨好或支配来迫使他
           人帮助自己。 简言之,政治经济体系中的事实性依赖与自尊激情所包含
           的道德-心理依赖具有内在的亲和性。 在自尊激情已经发育的情况下,
           经济活动会立刻被其俘获,成为其“发烧”的燃料。 不过,这种解释似乎
           表明,只要想办法去除劳动分工、实现自给自足,人们就算拥有财产,也
           能保持独立、抗拒腐化。 甚至,如果说去除劳动分工太困难,那么只要控制贫
           富分化的程度、 避免出现无产者, 因人际依赖造成的败坏也会大大减
           轻。 这正是卢梭在《政治经济学》《科西嘉宪制》《论波兰政体》等文本中
           反复提及的观点, 也是许多研究者认为私有财产可以与德性以及合法
           社会并存的理由 (Teichgraeber Ⅲ,1981;O’Neal,1986;Dent,1992;Putterman,
           1999;Pierson,2013;Neuhouser,2013,2014)。
               但是, 一种更加激进的观点彻底否定了将私有财产与自尊解绑的
           可能性。 这种解释更多地强调二者共有的“指向自我”的性质。 首先,财
           产权观念的出现反映了自我意识的外在化和客观化(Peled,1980)。主体
           不再沉浸于针对自身的原初内在体验, 一些可被他人识别的外在对象
           融 入 自 我 意 识 , 成 为“我 的 ”。 更 重 要 的 是 , 吴 增 定(2022)和 陈 灿 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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