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社会》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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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4·6

           味着自我意识和自尊激情(amour鄄propre)的萌发,“他看向自己的第一眼
           唤醒了骄傲的第一次运动”。从此之后,人们不仅关注身体的自我保存,
           还试图从比较和优胜中获得精神的愉悦。                    2  当人们建立家庭、拥有固定
           的住所之后,就产生了最初的私有观念,把房子视为专属于自己的“某
           种财产”( a sort of property)。 但此时的财产观念还相当不完善,人们只
           把它看成对自己有用的、应通过力量加以保卫的东西,而不是需要得到
           普遍尊重的“权利”。 时间继续流逝,家庭扩大为民族( nation),社会交往
           更加频繁,人与人之间开始滋生比较和偏爱之心。 人们开始互相品评,
           甚至为赢得尊重而爆发冲突,迈出了走向不平等和邪恶的第一步。 哪怕
           到了这里,卢梭仍然认为人类处于“最幸福的时代”,因为他们还可以独
           立地维持生活。
               关键的变化在于农业和冶金的出现。 大自然偶然向人类展示了植
           物生长和矿物熔炼的秘密, 人类不断增长的思维和预见能力则允许他
           们利用这些原理获得好处。 这一阶段具有双重的历史意义,一方面,劳
           动分工出现,从事不同产业的人们必须相互依赖才能维持生存;另一方
           面,“对土地的耕耘,必然导致土地被分割;私有财产一旦被承认,最初
           的正义规则必然会出现”(Rousseau,1997a:169)。 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漫
           长间隔,使人们害怕自己的劳动产品被夺走,于是就形成了相互戒取他
           人所有物的约习(convention)。 卢梭指出,将劳动视为财产权的基础是符
           合自然的,“除了根据双手的劳动,不可能设想新生的财产观念:因为凡
           不是自己制造的东西,除了给它添加自己的劳动之外,就不可能把它据
           为己有”(Rousseau,1997a:169)。 不过,这并不代表卢梭接受了劳动财产
           论,因为劳动只能确立针对产品的权利,至多扩展到收获之前针对土地
           的权利,而不能实现对土地的永久占有。 土地财产权其实是按照休谟式
           的逻辑形成的,“这样年复一年的持续占有, 就很容易使土地转化成私
           有财产” (Rousseau,1997a:169)。 这就是说,人们通常所说的财产权超出
           了自然法许可的范围,是一种完全人造的、新的权利。而且,一旦占有超


           2. 研究者对自爱与自尊的关系存在不同理解。 以往的主流观点认为,自尊与自爱是平
           行的,自爱指向身体的自我保存,自尊则指向心灵欲望的满足。 不过近些年来,有学者
           基于《卢梭评判让-雅克:对话录》的文本提出,自尊是从自爱中演变而来,是自爱的变
           体。 自爱在受到阻碍时就会转化为自尊,通过相对于他人的胜出确保情感的自我中心
           性(Cooper,2008;Dang,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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