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社会》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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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4·6
它纳入自己的治疗方案呢?他苦心经营的合法社会和“自然人”,难道不
会在致命的私有财产面前一败涂地吗?
卢梭在不同文本中表述的明显冲突,似乎构成了某种“私有财产悖
论”( Rousseau’s paradoxes of property),甚至使人怀疑他对这一问题根本
就没有连贯的看法(MacAdam,1979)。 为了寻找调和的方案,解释者们
形成了几种基本的思路。 一些人强调私有财产的正面意义,比如为爱国
精 神 和 个 人 尊 严 提 供 保 障 (Neuhouser,2013,2014;Siroky and Sigwart,
2014)。 但财产权具有一定的积极价值,并不代表它对人的败坏作用能
够被遏制。 另一些人努力证明,只要消除极端的贫富分化,私有财产和一
定程度的不平等就能与健康的社会共存( Teichgraeber Ⅲ,1981;O’Neal,
1986;Dent,1992;Putterman,1999;Pierson,2013)。 然而,这一方案的成功
前景相当令人不安,因为与私有财产联系在一起的相互交往,特别是社
会比较并没有被彻底清除,仅对不平等加以某种程度的控制,很容易遭
到颠覆。 或许卢梭对文明社会和其中的各种交往本来就没有那么大的
敌意? 近些年来,以洪特为代表的修正主义学派试图另辟蹊径,破除我
们对卢梭的刻板印象。 通过细读卢梭的政治经济学著作, 洪特明确主
张,卢梭远比我们设想的更加接近斯密:
经济发展本身没有错误和邪恶。 错的、具有破坏性的、道
德邪恶的东西是失衡的增长,城市、奢侈和产业的失控增长,
为世界留下脆弱的农业、常年的食物供应问题,常常制造出贫
困和饥荒——人口统计学和环境的灾难。 这样看来,人们不需
—
要回到森林,四脚着地,重新以橡子为食,好像倒退回原始的
猎人和采集者。 卢梭惊讶于一些读者在阅读他的著作时会得
出这个极端愚蠢的结论。 他想要的是一个基于劳动和个人私
有财产的社会,从而发展出一种以交易为基础的商业社会。 在
人与自然、人与人(或社会)诸关系中,所有事物都以平衡的方
式增长,身心之间的创造性张力也能以恰当的方式得到利用。
( Hont,2015:104)
在洪特看来,卢梭并不是商业社会的敌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消灭
商业社会的制度基础———私有财产。 恰恰相反,卢梭与斯密坚持共同的
人性起点,一旦人类走出纯粹自然状态,他身上的人性就体现为商业社
会性,即基于自爱的社会交往;卢梭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就是一个商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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