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社会》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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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的温和化:卢梭与平等的政治经济学

                     张:让我们联合起来,保护弱者免于压迫,限制有野心的人,保
                     障每个人拥有属于他的东西;让我们建立正义、和平的规则,
                     所有人都有义务遵守……(Rousseau,1997a:172-173)
                    在战争状态中,穷人失去的只是锁链,富人失去的却是整个世界。
                富人为了稳定地享有财产,欺骗穷人签订契约,将财产权确立为一种正
                当的、受政府外在力量保护的法权;在形式平等的障眼法之下,他们仍
                可以行使相对于穷人的巨大权力,将不平等一直延续下去。 这样一来,
                经济支配又衍生出了政治支配,贫富之分升级为强弱之分。 随着经济不
                平等登峰造极、政治支配达到专制,强弱之分又转化为主奴之分,社会
                秩序趋于全面混乱。 最终,革命爆发,圆圈闭合,人们回到自然状态,只
                是这种自然状态再也不是纯真无辜的野蛮状态, 而是无可挽救的腐败
                和失序。
                    总体来看, 不平等的灾难性后果不仅来源于经济分化造成的客观
                形势,更源于自尊与财产的致命结合所带来的道德破坏力。 尽管卢梭的
                修辞力量极为强大,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他指斥的正是我们早已熟悉
                的“非社会的社会性”(unsocial sociability),或者说以自爱为出发点的社
                会性。    4  为满足自身利益而诉诸他人的利益,正是“屠夫、酿酒师、面包
                师”之间的互利互惠;为赢得他人赞赏而调整自身言行,正是行动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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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观者之间的同情(sympathy)机制。 在卢梭看来,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以
                及孟德斯鸠等人试图靠自利互惠建立正义的社会秩序、 靠同情机制形
                成健康的道德尺度,只是一些太过乐观的幻想。 如果每个人都追求相对
                于他人的优胜,那么自利互惠背后必然隐藏着竞争和压迫;如果每个人
                都 活 在 他 人 的 眼 光 里 , 同 情 就 必 然 导 致 意 见 的 统 治 和 自 我 本 真 性
                (authenticity)的丧失。  6  正如霍耐特(2021:69)切中要害的评论,若说苏

                4. 卢梭在 《日内瓦手稿》 中将其称为“我们的相互需要所可能产生的普遍社会”(the
                general society which our mutual needs might engender), 由 之 形 成 的 富 人 对 穷 人 、 强 者 对
                弱者、主人对奴隶、家长对孩子的支配则被称为“社会纽带的错误观念”(false notions of
                social ties)(Rousseau,1997b:153)。
                5. 这一说法是理论上的,不是指思想史事实。
                6. 不少学者站在斯密的立场上指出,卢梭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解释是臆想性的,忽视了
                野蛮人和前现代社会中存在的贫困和奴役,进而低估了现代商业文明带来的自由和进
                步( Hont,2015;Rasmussen,2008;康子兴,2017)。 即便如此,卢梭对商业社会本身的批评
                在理论上仍是有效的。 关于卢梭与斯密的深入对话,参见格瑞斯沃德(2023)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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