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社会》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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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4·4
价 值 ”(E10),“必 然 需 要 一 些 很 有 天 赋 的 人 对 人 类 文 明 进 行 探 究 ”
(J14),“为人类社会做贡献,这个其实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
推动力。 ”(J21)
最后,在访谈中,学生们更倾向于以“家族”为单位思考天赋、出身
等先赋性因素带来的后天收益是否“应得”,并赋予其一定的合法性。他
们倾向于使用“传承”( J4,E3)、“血脉传承”(J15)而非惯用的“继承”一
词来理解再生产,类似的还有“家业”(E13)、“世世代代”(J5)、“父辈和
祖辈的荣耀”(E6)等词。
这个是自己没法决定的, 因为毕竟源于父母的努力和智
力。 (E12)
以我的角度看待的话, 这肯定是人家前几代就付出了比
常人更多的努力……所有的东西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人家如
果说有这个先天条件的话,不管是上一辈还是上上辈,那肯定
是遇到机遇抓住了,再加上自身的条件和努力,导致人家有现
在的这个家业。 ( E13)
我对这个因果关系是比较赞成的。 因为我说实话,你的父
辈、你的祖辈积累了那么多东西,留给你是应该的,因为他们
的努力, 他们在那些动荡的时代抓住的机遇, 风险是很大的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 E24)
这是人家父母自己的东西,人家父母的钱财,各种东西都
是人家父母自己争取到的,人家也不是大马路上捡来的,不能
因为人家天赋好,就嫉妒人家,这也是人家的一个基因,一种
比较好的命运。 ( E19)
因此,“传承”的观念使得个体因先赋而获益的部分得以合法化。 J4
说道:“只有在这一辈获得改变, 你的下一辈才可能会有改变……虽然
我感觉这样好像会有点促进分化,但是现实生活就是这样。 ”
基于以上理由, 学生们倾向于认同先赋性差异带来的后天所得差
异,如此一来,因不平等感知而可能带来的消极情绪就在一定程度上得
到了消解。 比如, E8 用“释然”一词来描述这种态度:“我在高二、高三
这个阶段结束之后,是非常释然的,因为我明显地感受到,其实啊,也不
是……就是……自愧了,我觉得他其实就是该考 211,他有这方面的能
力。 ”J5 则用“很容易接受”来描述:“因为本来这个世界就是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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