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社会》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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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绩主义陷阱的本土检视:从“上下有别”到“先赋应得”
图 5:“上 下 有 别 ”的 归 因 偏 差
首先,精英学子在归因自己时倾向于情境主义解释(包括教师、班
级、家庭等,乃至运气),而不只是优绩主义主张的个人主义解释(比如
努力、天赋等);但是他们在归因二本学生时往往会用另一套“不对等”
的个人主义解释(见图 4 中第一象限和第二象限的对比)。 比如 J3 将自
己的教育获得一部分归因于“教育资源”,如“从初三到高中都是在最好
的班”“老师的努力付出”“父母的帮助”等,一部分归因于“个人天赋”。
然而在归因二本学生时她却说:“其实是很个人的原因。”初二后被迫从
教育资源优越的 S 市回到 X 市读书的 J5,在归因自己时能意识到其成
就得益于在 S 市的教育经历,包括“非常专业,对我们非常上心”的老师
们; 然而, 在归因二本学生时她却将对方类比为“学校里面的问题儿
童 ”,认 为 他 们“一 直 不 学 习 ”, 或 者“他 们 选 择 了 不 去 走(读 书)这 条
路”。 所谓的“选择”其实暗含的是一种“完全能动者”假设,而忽视了限
制个体能动性的结构性因素。 正如另外一些精英学子所说的“主观排斥
接受教育的渠道”( J2)、“自己不想学”(J16)、“没有为自己的前途着想”
(J23)、“没有把高考可能带来的影响纳入人生的规划之中”(J4)。 更直
观的是 J6,他原本将自己的教育成就归因为“50%环境+20%努力+20%
方法+10%天赋/运气”, 而在归因完二本学生后该公式则变为“40%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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