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社会》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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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4·4

           前的环节。 因此,在《诗经》之外,葛兰言必然要通过其他古代经典文本
           来通达古代中国更丰富的宗教形态和社会凝聚形式, 并以此来刻画演
           进的方向。 在农民宗教时代,圣地的宗教性意味着一种弥散的“德”,同
           一个姓和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人之间也有着不可分的团结。 然而,如
           同我们更熟悉的封建政治形态那样,此后的各种“之间”的契约“尽管本
           质上是集体的, 却被归结为代表着王朝的个体的优势”( Granet,1926:16)。
           葛兰言的问题因而很自然地是: 弥散的德如何集中到某一个王朝家族
           身上? 原本农民宗教中对立却平等的两个村庄或家族,何以在后来的形
           态中呈现出等级?
               在《古代中国的舞蹈与传说》中,葛兰言求助于《左传》《史记》《山
           海经》等经典文本中关于封建前史的叙事,试图通过研究中国古代的
           传说与神话实现这一工作。 但是,正像西米昂对时下历史学的批评一
           样,葛兰言也不会重视中国文本中刻画的历史演进与英雄故事,更何
           况在编年史出现之前(公元前 8 世纪之前),某一史书所刻画的历史演
           进甚至完全不可靠。 葛兰言重视的是,从看似有先后承接关系的叙事
           中 寻 找 一 些 相 互 映 证 的 片 段 还 原 当 时 更 为 整 体 的 社 会 凝 聚 形 态 , 而
           这种形态已然不同于农民宗教时代地方 共 同 体 内部 的性 别 与 氏 族的
           二分。
               从这个视角看, 那些关于某些政治人物的中国人耳熟能详的“故
           事”蕴藏着尚未被揭示的社会事实。 尧舜禅让的故事首先被葛兰言还原
           为两个家族交替执政的政治形态。 葛兰言并没有从一般意义的禅让与
           德的角度入手,而是在合并同类型的神话后关注权力转移的机制。 权力
           从尧传到舜,又从舜传到禹,这背后有相同的结构:在亲属制度上是岳
           父传给女婿,在权力地位上是帝(Souverain)传给相(Ministre)。 圣地弥散
           和整体性之德在这一阶段被分为“天道”与“地道”:“得天之道者为帝,
           得帝之道者为三公”(《吕氏春秋》)。 帝对应着天道,相对应着地道。 对
           于统治来说,“中心之德是不可分的。为了维持天地之间的距离,中心之
           德由帝(一人)和相(三公)共同行使”(Granet,1926:272)。 德并不只属
           于尧、舜两个个体,而是属于他们各自所在的两个长期通婚的家族。 因
           此, 舜通过娶尧的两个女儿这一重要环节实现了整体性联姻(alliance
           totale),使得在舜身上联合了两个家族的德,并在妻子的帮助下通过种
           种考验,最终成为权力的继承者(Granet,1926:276-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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