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1 - 《社会》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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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4·4
误在于他对这些内容的忽视,而片面执着于“最低级、最狭小的范围”
(Ⅰ.115),从而将自利倾向和利他倾向对立起来,并且认为如果没有强
力干预的话,自利的倾向总是具有压倒性的优势。 当然,沙夫茨伯里
也说明, 他无意主张人类所有行为都出自友善和慷慨等社会性的自然
情 感 ,但 他认 为“这架 机 器 的 主 要 动 能 或 者 是 这 些 自 然 情 感 本 身 ,或
者是源自这些自然情感的混合物,因而多半保留着自然情感的本质”
( Ⅰ.116)。 也就是说,相比于自利倾向,沙夫茨伯里认为社会性的自然情
感对人类社会而言居于更重要的地位。
沙夫茨伯里由此批评霍布斯的自利论是一种为谋求理论的统一性
而对人类心灵进行的“重新设计”,亦即将人类心灵的复杂性简化为单
一原则。 这种简化倾向在霍布斯那里还表现为,他试图将所有美德都阐
释为具有自利的内核。例如,在霍布斯( 2017:42)看来,怜悯他人的苦难
乃是因为考虑到这种苦难也有可能落到自己身上。 沙夫茨伯里指出,这
种简化不仅是对人性的理论扭曲,在实践上同样大有问题。 他认为,人
们追求幸福的可靠方法乃是“顺应本性,并遵从共同情感”,而非压抑本
性,“将所有情感都转变为个人利益”(Ⅰ.120-121)。 他甚至借用霍布斯
的关键概念宣称:“最高的智慧就是正确地自私”(Ⅰ.121), 而只有以追
求美德的方式获得可靠幸福才是“正确地自私”的方法;否则,“失去自
然情感、友谊或友爱的生活将是悲惨的生活”(Ⅰ.121)。 由此可见,沙夫
茨伯里试图表明自利与利他两种倾向绝不像霍布斯所说的那样是天然
冲突且不可调和的(只能诉诸外在强力),相反,“美德即幸福,恶行即
不幸”(Ⅱ.176),“美德和利益终究是一致的”(Ⅱ.16)。
总而言之, 在沙夫茨伯里看来, 霍布斯的人性论在经验上并不真
实,人性是由自爱自利和仁慈利他两方面共同构成的,并且,两方面并
非矛盾冲突,而是具有内在一致的可能。 由此,沙夫茨伯里开始尝试剥
离自爱和社会性,使后者开始具有不以前者为根本目的的独立意义,这
样,一种“非自爱的社会性”概念就产生了。这一概念构成了沙夫茨伯里
新发展起来的人性论的关键内核。
批判了霍布斯的人性论之后, 沙夫茨伯里进一步对霍布斯建基于
其上的自然状态学说展开了条分缕析的批判。 通过对霍布斯“自然状
态”中人类“未成形”“不完善”等性质的揭示,以及对作为人类本质规
定性的社会性的辨析,沙夫茨伯里有力地表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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