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社会》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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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4·4

           多亚派的思想资源构造了一种神圣秩序的理论,试图克服霍布斯理论
           中由于自我个体性过度膨胀以致很难不借助 外 力 而 构成 社会整 体 道
           德秩序的状况。
               乍看之下, 沙夫茨伯里的神圣秩序观念似乎只是天真地回到了格
           劳秀斯之前关于个体与社会的自然一致性理论中, 忽视了格劳秀斯和
           霍布斯揭示出的现代个体在构成社会秩序时面临的根本困难。 然而,沙
           夫茨伯里明确说道:
                    在我们周围的其他被造物种当中, 人们发现其激情和感
                情普遍存在一种精确的协调、一致和匀称,抚育后代,治理群
                落,莫不如此,它们不会出卖自己,不会荒淫无度。 有些较小的
                被造物(像蜜蜂和蚂蚁),犹如生活在城市中,生活始终保持着
                秩序与和谐, 它们也不会违背那些促使它们致力于共同利益
                的感情。 ……而人类,尽管有宗教的辅助和法律的指导,却常
                常违背自然,并且通过宗教这种手段,表现出更为野蛮残忍的
                行为来。 人类划分边界,制造分歧,在最严酷的惩罚下裁定是
                非意见,相互憎恨、厌恶其同类中的大多数。 所以人们很难在
                任何地方发现具有人道法则的人类社会。 这也就难怪,在这样
                的社会中找到一个遵循自然的、 像人一样生活的人是如此之
                难。 ( Ⅱ.55-56)
               从中明显可见, 就实然的混乱残酷的社会秩序状况及其中的人性
           而言,沙夫茨伯里的看法可以说与霍布斯毫无二致;但与霍布斯不同的
           是,沙夫茨伯里不认为这种混乱无序的状况是社会和人的“自然”状态,
           而恰恰是对“自然”的偏离。在此,我们实际上触及了沙夫茨伯里神圣秩
           序观念中“恶”的性质及来源的问题,而这一问题能使我们对其神圣秩
           序观念有更确切的把握。 从根本而言,沙夫茨伯里显然主张神圣秩序中
           没有绝对之恶,“如果一个个别系统的恶对其他系统是善, 如果它还造
           成普遍系统的善(正如当一种生物依赖其他生物的毁灭而生存,一个事
           物产生自另一个事物的腐败, 一个行星 系 统 或者 漩 涡 可 以 吞 没 另 一
           个),那么,那个个别系统的恶本身并不是真正的恶”( Ⅱ.20)。 不过沙夫
           茨伯里并没有满足于仅仅援用这种老套的辩护策略来回避更现实的问
           题,如上所说,他非常清楚现实社会及现实人性的几乎普遍的败坏状态
          (至少就人类社会这一系统而言是如此)。 在他看来,这通常是由于“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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