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社会》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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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3·3

           过值得注意的是,韦伯的这一讨论虽然基于对欧洲社会的观察,但是在
           整体上也同时隶属于他对社会学这门学科基本思考框架的界定。                               21  韦
           伯并未说明这一框架仅可用以理解欧洲,在洋溢着清教色彩的行文中,
          “无家”的思考框架与对行动者的“孤儿”假定不仅是韦伯理解欧洲社会
           的重要线索,也成为他研究思考人类社会的基本维度。 我们可以说,韦
           伯的社会学作为一种孤儿式科学研究,从其基本概念的设定开始,就是
           一种“无家”孤儿的个体化劳作。
               韦伯( 1999:22-23)对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思考也存在这一“清教
           气质”,甚至可以说是清晰的“精神分裂症”立场。 他认为,所有的社会
           科学研究都必须从一定的立场出发,在一定的视域中进行,然而这并不
           意味着它无法成为科学和客观的研究。 韦伯坚持社会科学“是一门实在
           的科学”,这一门实在科学所面对的是研究者置身其中、与其自身息息
           相关的人类社会。 在追随韦伯的现象学社会学家舒茨看来,韦伯将这一
           世界描述成了一个有其意义结构的生活世界。                     22  面对这样一种社会,作
           为观念存在物的研究者必定要从某种价值关联出发去从事研究。 然而,
           韦伯认为,在研究方向的选择和研究结果的运用之间,在研究之中,研
           究者必须坚持“价值无涉”这一明显带有禁欲主义色彩的自我要求,才
           会使得研究成为科学。 韦伯对社会科学家的要求在此也具有了清教徒
           的精神气质:社会科学对于世界的理解来自于研究者本人的创造,而最
           严苛的要求是,这一处于“价值关联”之中的创造必须坚守“价值无涉”
           与“ 客观性”。 所以,不仅是在对学科的界定上,更是在方法论中,韦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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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社会科学规定成了一种具有清教气质的现代性学科, 而这门科学对
           于研究者的期待, 就是以一种清教徒理性化的方式来理解和处理世界。
           21. 正如李猛(2010:142)指出的,“法理权威在韦伯的支配社会学的概念体系中占有枢
           纽地位。《经济与社会》中阐述的整个概念体系也可以看出是以支配社会学,或者更具体
           地说是以法理权威及其制度化的核心问题组织起来的”。 在这样的“组织”过程中,“家”并不具
           有重要的地位和功能,因为作为此种社会历史命运之驱动力的理性化,恰恰是要摆脱传
           统的支配形式,尤其是以“家长制支配”( patriarchale Herrschaft)为核心的传统支配形式。
           22. 同时参见舒茨(2017)对于韦伯“行动”概念的奠基性补充。
           23. 《社会和经济科学中的“价值自由”的含义》一文发表于 1917 年,与“科学作为天职”
           的演讲同年。 韦伯的方法论论文基本写于 1903 至 1917 年间,都与宗教研究以及“经济与
           社会”的研究相关。 田耕( 2018:216)曾经对于“科学作为天职”这篇演讲与韦伯的社会科
           学方法论之间的实质关联进行过严密分析,他认为,韦伯在这篇演讲中所呈现的正是他
           在《新教》一书中所刻画的新教教徒的精神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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