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社会》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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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家可归”的孤儿与作为天职的科学

                理解欧洲资本主义社会非常重要。 在其《经济与社会》“经济社会学”部
                分的讨论中, 韦伯认为伴随着文化的发展,“导致家族权威不断削弱的
                那些内在和外在的决定因素获得了优势”,个人越来越倾向于以“一个
                单个的人去安排自己的生活”(韦伯,2019:603), 而发展到近现代资本
                主义社会,作为其经营基础的“形式的事业已经最彻底地脱离了原先与
                家族的同一性”(韦伯,2019:610)。 在该书关于法律社会学的讨论中,韦
                伯(2019:1230)再度强调了这一点,认为在现代法律中,某些法律的古
                代原则,“特别是只有凭借某个人在群体中的成员身份才能使得个人权
                利具备‘有效性’特性的观念,已经不复存在了”。 在关于政治社会学的
                讨论中,韦伯一以贯之地将“家”理解为“家长制”和“家产制”,并由此
                展开讨论。 在这些讨论中,韦伯( 2019:1344)继续坚持自己的判断,认为
               “现代文化变得越复杂,越专业化,它的外在支撑组织就越是需要不带
                个人感情,越需要严格客观的专家”。 而在对于“精神气质与生活方式”
                的讨论中,韦伯(2019:1515-1516)明确站在清教立场上指出,“家产制
                教育始终缺少以下特征———游戏和对艺术的选择性亲和, 英雄般的禁
                欲主义和英雄崇拜, 英雄的荣誉感和对商务与官职功利主义的英雄般
                敌视……家产制……对有可能颠覆既定社会条件的资本主义的发展是
                格格不入且疑虑重重的:我们已经知道,儒家的精神气质尤其如此”。最
                后,作为以上所有这些讨论的基本线索,韦伯对于欧洲历史的基本把握
                依然是一种在西方社会中发生的、具有普遍化色彩的理性化进程。
                    所以,总体来说,我们可以认为,“家”对于韦伯的社会学思考来说
                并不具有重要意义。 甚至可以说,对于中国人来说具有整体意义的家,
                在韦伯这里是不存在的,在他这里只有以“家长制”和“家产制”为思考
                之理想类型的研究对象。韦伯认为,“家”这一历史形态会随着历史的发
                展而越来越不具有重要性。             20  如前所述,在更为广泛的社会学领域中,
                这一判断并不罕见。 离家的孤独个体可能会在将来建立自己的家或者
               “归家”,然而在 20 世纪之初,韦伯的同时代人弗洛伊德是把弑父的“俄
                狄浦斯”而非归家的“奥德修斯”的神话故事重新拣选出来,将其理论化
                为一种现代性情结并获得了世界范围内的回响。 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
                的,现代性本身就是一个“离家”( leaving home)的进程(肖瑛,2020c)。不

                20. 李猛(2010:10)也发现了这一点,并在一个脚注中明确指出:“韦伯对家父长制基础的
                讨论,充满了一种令人惊讶的冷淡和距离感,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卡里斯玛’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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