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社会》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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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3·3

           的孟河镇政府最终也是“避无可避”,甚至还要负担起王家慧的生活问
           题。 从王家慧案可以看到,基层政府的责任边界发生了一个从模糊到清
           晰的过程,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转变?
               (四)“清晰化”的无奈:属地政治责任的无限性
               王家慧的进京上访是一个转折, 因为这意味着王家慧的事件不仅
           仅是一个麻烦,而且还是一个政治风险,这也与信访制度本身的性质紧
           密相关。我国的信访制度以“群众”为逻辑起点,构成了信访的权利主体
          (田先红、罗兴佐,2016)。 由于这一制度是秉承群众路线而来的国家制
           度,而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一直是新中国政权
           政治合法性的重要理论基石(冯仕政,2012)。 基于此,政府对信访制度
           的处理不可避免地带上了政治性意涵。 换言之,迁就上访者往往才是政
           治正确的选择(郑永君,2019)。 因此,无论是“由着她”还是“拦着她”,
                                                             —
           其主要目的都是为了防止乡镇政府担负更大的政治责任——违反群众
           路线和党的政策。
               另一方面,从王家慧的案件中也可以看到,在她最终跑到北京上访
           后,县卫生局、司法局就从麻烦漩涡中解脱了出来。 事件走向“政治化”
           之后,属地管理制下基层政府的责任边界变得清晰,“在地性”使它无法
           完全置身于治理事务与治理责任之外。 总的来看,基层政府在国家治理
           结构中的弱势地位以及政治统合制的逻辑观念使其无论如何都必须践
           行“担当”的责任。 那么,基层政府的进路又在哪里?
               税费改革后,在“治官强化,治民弱化”的治理背景下,基层政府只
           有通过将村干部转化为科层体系中的“官”,才能加强对基层的控制。因
           此,村干部逐渐被纳入科层体系与治责范畴中,这就为基层政府的责任
           下移提供了对象。
               由于缺乏专断性权力, 基层政府只能通过权力支配和利益置换的
           机制使村干部的表现与其预期保持一致(狄金华,2019)。 不同于以往的
           牟利团体或代理人机制,基层政府在治理压力之下,亟需将村干部作为
           重要的治理资源。 在新一轮国家政权建设中,政府通过财政为村干部提
           供基本报酬以及对村干部进行行政化管理的方式(景跃进,2018),使他
           们成为政府科层体系的外延部分。 在利益交换的基础上,基层政府通过
           对村干部及其乡村资源的运用, 让他们在缺少治理资源的情形下能够
           实现政府的基本预期。 王家慧案件中的村主任刘春风正是在“被乡镇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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