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社会》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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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的责任边界:基层政府的业务与政治
些反应过激了。 作为行政案件,王家慧案本不属于孟河镇的责任范畴,
那么孟河镇又为什么要试图将皮球踢向县司法局和卫生局呢?
首先, 王家慧案的起因是宅基地纠纷, 这确实是孟河镇的责任范
畴。在郁县,乡镇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用于处理乡土纠纷,同时,纠纷调
解和综合治理也属于政法委或社会治理办公室的职能范畴。 对于王家
慧来说,其一再追责是为了分到李文昭家的宅基地,如果此案围绕宅基
地纠纷展开, 那必然是孟河镇政府不可避免的责任——这场宅基地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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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实在有些“无理取闹”。另一方面,王家慧案对于孟河镇政府来说并不
只 有 纸 面 上 乡 镇 应 当 承 担 的 责 任 而 已 , 还 有 现 实 中 难 以 摆 脱 的 责
任——如果乡镇无法解决其问题且不提供其他途径, 她就只能赖上乡
—
镇。 正因如此,孟河镇政府通过转移矛盾和模糊诉求的方式,将此案的
矛盾转向县司法局和卫生局,同时将王家慧的诉求不断扩充和转化。 上
述行动使孟河镇政府得以隐匿在纷繁复杂的案件过程之后, 从而让自
身避免承担处理宅基地纠纷的责任。
其次,基层政府责任边界的模糊对于它来说既是“好事”也是“坏
事”,责任边界的模糊性同样给了其他条线部门“甩锅”的空间。 在上述
案例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司法局和卫生局都依据相关规定“很轻松地”
将自己的责任排除在外, 缺乏相关申诉知识的王家慧必然回过头来找
孟河镇政府“出主意”,基层政府业务—政治的双重角色面向使其不可
能对此事置之不理,必须有所行动。 换句话说,王家慧案在乡镇和条线
部门间左右徘徊,必然有一方要承担最终的责任。 相较于条线部门,基
层政府依据制度文件推责的合法性并不足,在这样一种“不甩锅则被甩
锅”的情况下,孟河镇政府必须积极主动地将责任抛还给条线部门。
你不主动,那责任就都是你的了! 人家(司法局)写个说
明,这个事儿就跟它没关系了,它是没关系了,我们就有关系
了,你不往外推,最后就都到我们这儿了。 (访谈材料:孟河镇
政法委副书记李健成)
既然王家慧案无论如何都 有 可 能 成为孟河镇政府难 以 摆 脱 的责
任,那么它又为什么不防患于未然,在事件之初就积极解决王家慧的问
题? 这主要源于权责不等的结构性困境。
自税费改革以后, 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向农村汲取转变为依靠
国家转移支付,其亦转变为与农民更为疏远的“悬浮型”政权(周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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