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社会》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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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3·3

               (二)政治统合制:模糊边界的清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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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系治理活动的另一个重要基础是政治统合制。 中国共产党在革
           命阶段就紧密依靠群众,新中国成立以后,“群众路线”成为党的执政方
           针(周雪光,2013)。 另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后创制的“革命教化政体”面
           临着绩效合法性压力,对改造社会有着强烈的使命感(冯仕政,2011)。
           基于此,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国家运动试图借此所提供的组织和合法性
           基础来打破制度、常规和专业分际以完成治理目标。 这种运动型的治
           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理性官僚制度的补充(周 雪 光 ,2012),并 成
           为彼时中国推进现代化、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 与理性
           官僚制不同的是,以政治逻辑为主导、绩效成果为导向的政治统合制
           并没有清晰的政府边界设计,相反,它从建立之初就是要打破政府边
           界的。 从早期的信访制度可以看到,其以社会动员为取向,试图激发群
           众政治参与的热情,体现党和群众的密切关系(冯仕政,2012)。 因此,
           其在制度设计上就是要打破政府边界,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系。 显而易
           见,这种对理性官僚制的打破造成了政府组织层面的变动,而前述的政
           治逻辑则从理论上“驳斥”了清晰政府边界的可能。
               但是,模糊政府边界只是方式而非目的,其核心还是如何坚持“群
           众路线”、提高治理效率以加强党的领导。 基于此,当“一拥而上”式的
           国家运动渐行渐远,“星罗棋布”且新颖多变的治理问题日益成为与政府息
           息相关的重要工作后, 以结果为导向的政治统合制就必须在纷繁复杂
           的治理事务中确定责任主体。 由此,这一治理方式得以突破理性官僚制
           形成的“责任迷雾”,在推诿、风险规避的科层体系中重新明晰政府责任
           边界。 作为结果,“ 属地管理”成为这一原则的重要实践方式。
               那么,为什么基层政府的责任边界会被明晰?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
           因。 其一,“文革”结束以后,信访制度以冲突化解为取向经历了一个科
           层化的过程(冯仕政,2012),并由此推动了“属地管理”制度的形成。 作
           1. 在此借用欧阳静(2019)所提出的“政治统合制”概念。 她认为,“政治统合制”是指党
           委围绕中心工作,对行政科层制进行结构整合、资源聚集、功能重组的治理模式。 本文所
           指的“政治统合制”是理想类型意义上的,指政府在政治逻辑的影响下以结果为导向,整
           合资源以完成治理绩效。 本文所提之概念与欧阳静的有三方面的区别:其一,本文试图
           从历史脉络中厘清“政治统合制”的历史逻辑与制度逻辑;其二,本文主要关注政治逻辑
           下基层政府的责任边界变化问题,而非县域社会的治理模式问题;其三,“政治统合制”
           与“理性官僚制”是紧密同构而非单一补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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