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社会》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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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却与传统中国的“简约治理”有着显著的区别(黄宗智,2008)。 总
的来看,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在科层体系中有着明确的成文责任,但在
实践过程中,无论是面对社会还是内部部门,基层政府的责任边界并不
总是清晰的(叶敏,2022)。
之所以要从责任边界的角度探讨基层政府多重行动逻辑的转换,
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 基层政府无论是选择规避风险还是担当风
险,其前提都在于厘清责任边界———哪些是基层政府可以逃避的责任,
哪些又是基层政府必须担负的责任,因此,责任边界成了基层政府在治
理活动中选择策略的依据;第二,受治理情境变化的影响,时而清晰、时
而模糊的基层政府责任边界也因治理活动的走向而发生着变化。 换言
之,正因基层政府责任边界的流动性特征,我们可以借此解释变动且相
悖的治理图景。 那么,在具有流变性的基层治理情境中,基层政府的责
任边界如何变动,变动的逻辑何在,在这一变动中又产生了何种治理策
略,这三个问题构成了本文关注的核心。 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可以在动态
层面细致描绘出基层政府的行动逻辑, 并借此推进对基层政府责任边
界的研究。
一、 流动的责任边界:一个分析框架
如前所述,基层政府的责任边界表现出流动性的特征 ,这 意 味 着
基层政府的责任边界并不是单一的状态,不同状态之间存在着转换关
系。 为了厘清这些关系,我们首先需要从历史脉络和制度逻辑层面解
释为什么基层政府的责任边界会呈现出不同的状态。 中国的治理活动
需要同时回应政府和政党两方面的要求,基层政府亦同时承担着行政
与政治的双重责任。 如果说治理活动本身是为了维系政权合法性基础
的话,那么理性官僚制就成了维系治理活动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制度—
行动逻辑。
(一)理性官僚制:清晰边界的模糊化
在韦伯(2004:87)看来,现代官僚制是理性化发展的结果,是具有
革命性的,因此,作为支配方式的理性官僚制成为了现代国家治理活动
的主要抓手。对于中国来说,官僚制并不陌生,传统型权威下的“官僚君
主制”有着丰富的文化传统和组织遗产(孔飞力,2012:233),这使得在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国家政权建设中, 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官僚制度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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