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社会》2023年第3期
P. 129
社会·2023·3
是因为在茶厂工作的人获得了高于农民的工人身份,在集体化期间,安
溪所有茶叶均交由官桥茶厂进行精制再加工, 国营茶厂的工人因掌握
茶叶品评和精制技艺,成为给生产队茶叶定价的茶师。 而生产队的师傅
虽然掌握着对茶叶质量最为关键的初制技艺,但没有对茶叶的定价权,
也无法享受高于其他农民的待遇。
毫无疑问,在针对农商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绝大多数茶叶经营
者被完全转化为农民,遭遇了“去技艺化”的过程。 然而,这一轮的技艺
提取意外地在集体化过程中使得更多的农民有机会“再技艺化”,成为
掌握茶叶制作技艺的生产者。 不过,在集体化时期,制作技艺的习得和
传承方式与侨销茶时期的家族传续大相径庭, 但集体制背后仍有家族
组织的逻辑在起作用。
五、 集体实践与家户赋能
在集体制下,原本农商一体的结构经历了继替的过程。新的组织方
式至少在以下方面延续了原本的结构: 一是家族组织在生产队即村落
的范围内得到了延续;二是具体的生产和劳动分配仍以家户为单位,保
留了家庭的位置。 与此同时,集体生产又为传统生产注入了新的内容:
一是集体生产改变了生产技艺在核心家族范围内传承的方式, 技艺作
为生产队的公共财产,通过以家户为基础的生产安排,成为农户的具身
性经验;二是生产队的生产安排具有去专业化的特征,分工的模糊性和
权宜性使得生产队员掌握了制茶各个环节的技艺。 这些都为分产到户
后家庭经济及地方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由此,产销技艺在被国家从
民间抽取出来之后,又意外地带来了为家户赋能的结果。
(一)为集体增效益:生产队长的双重行动逻辑
在社 会 主 义 改 造 和 农 业 集 体 化 的 过 程 中 , 大 队 和 生 产 队 取 代 了
传 统的家族组织成为村庄正式的权力机构(王铭铭,1997)。但家族关系
及其意识形态仍然影响着村庄的生产生活,只是这种影响更多地落脚
于更小范围的家族共同体,亦即对应于一个生产队。 在闽南的村落中,一个
生产队一般对应一个“角落”,而角落通常与“房份/房支”相连(王铭铭,
1997)。 在福建的家族组织中,房是一个具有很强伸缩性的范畴,子辈男
性对其父而言为房,这是房的最小范畴;而就谱系概念而言,无论任何世
代的男性和全部男性后裔及其妻的父系继嗣群均可称为房(庄孔韶,
·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