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社会》2023年第2期
P. 38
修身、成圣与革命:五四时期道德主义者的激进化
节”,他会更怀疑自己的道德能力:
吾意我若先汝而死,不知汝哀痛何如,或汝以身殉我矣。
吾即不能以身殉汝,若更不能守此心,守此身,他日同穴,以何
面目向汝耶? (恽代英,1981:323)
前文已提到,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守节,主要是针对女性的行为
期许。 男性守义不仅与孝子传后、广嗣的职责相冲突,也会破坏夫妻之
纲,无美德可言。那么恽代英为何会模仿节妇,不仅将其视为美德,还得
到朋友的赞许呢? 鼓励男性效仿节烈女的心态可追溯至明清两代,士人
积极搜寻民间节烈女事迹,并为之作传,意在刺激男性士人忠君为国,
矫正萎靡的士风。 他们认为,“忠臣”与“烈女”均是基于“人合”而形成
的伦理关系,故为一组对称的道德属性:
在三纲之中,唯有父子之间,有先天的连结,君臣与夫妇,
虽然亦负有维系人世秩序的责任, 却是一种后天人为建立的
人际关系。 是以海瑞认为,这两环是圣王教化最先的要务,能
够在缺乏血亲连系的“义”合状态下,实践对于尊者的忠贞的
忠臣烈女,朝廷都当大力奖赏。 (费丝言,1998:306)
明清两代烈女节妇的数量激增, 主要不是由于儒家发展出更为严
苛的义理对待女性,而是国家与地方士人配合的结果,他们希望以未受
教育的、被认为德性水平更低的性别让士人产生“情何以堪”的心理。
但真正让男性的忠贞对象转移到女性,或与明清之际的“情教”及
随后的“鸳鸯蝴蝶派”有关。 阳明心学反求诸己的“良知论”反驳了朱子
“天理外在于人欲”的观点,认为人具有一种内在道德情感去认知和感
受天理赋予人的“性”。 晚明的“情教”文学在这一哲学基础上发展起
来,他们将人的这种情感能力放大,典型的是冯梦龙的《情史》,塑造出
“以情绪上的真诚、 洋溢的热情和普世主义理想为特征的有情人”。 但
是,“情教”对“有情”的强调并非推崇一种个人式的、自由释放的热情
( passion),而是将“情”作为“理”的补充,作为“理”与人具有有机联结的
证明———“认可了个体性与个体经验有效性的‘情’”是巩固父子、君臣、
兄弟、夫妻关系的最佳工具(李海燕,2018:40-42)。 清末民初的鸳鸯蝴
蝶派小说延续了这种沟通情—理的思路, 鸳鸯蝴蝶派的鼻祖吴研人更
是将“情”抬高到各人伦关系的源头位置:
大抵婴儿一啼一笑都是情, 并不是那俗人说的“情窦初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