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社会》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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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3·2

               1920 年,恽代英对守义的叙述变成了倡导“平等之义”却不能践行
           的忏悔。 尽管婚后经常翻译、 撰写有关母职和男女平权的文章取悦妻
           子,他在行为上却难以完全平等地对待妻子,既无法如妻子伺候自己那
           样伺候对方,也无法真正尊重妻子的意愿。 难产时的刚愎自用在平权上
           的意义被发掘,恽代英将此事作为警醒男性践行平权的例证。 同时,他
           还提出一个新的观点:经济不独立是造成妻子悲剧的根本原因,只有摆
           脱经济的附庸关系,才能实现家庭内部两性的平权(恽代英,2014b:94-
           96)。 新文化运动中的“女权倡导” 以男性知识分子为主体。 陈清侨
           ( Chan,1988)认为,对“独立女性”的倡导与男性本身的认同危机相关,
           对女性权利的呼吁其实是在表达自身对自由、解放的渴望。 这一点在恽
           代英“ If I were a woman”的表述中可以读出,“性别倒转”的前提正是二
           者处于同样境地,那么解放女性也是将自由带给男性。 可是男性为何不
           直接表达对自由、解放的渴望呢? 王政(Wang,1999)认为,在儒家传统
           里,“做自己”和“表达自己”并不具有正当性,一个人不能公开宣称自
           己的行为是为了自我的利益。 道德行为限定在为他人履行社会义务的
           框架内,圣王并非利己,而是顺天为民。 这种张力也凸显了恽代英在践
           行新性别伦理时的矛盾:若他反对贞操观、渴望解放女性,就不该再把
           贞操行为转移到自己身上;若他解放自己,他的行为就再无德性价值。
           因此,“守义”和“女性解放”间并不贴合,反而显示出“德性纪律”与“个
           体自由”的对立。 恽代英实际上矛盾地选择了前者,将后者作为附丽。
               可以看到,“守义”的内涵经历了几次扩充,而这种扩充恰与恽代英
           道德认知的发展并行。 一开始私人化的、与妻子直接相关的情感及罪感
           的内容逐渐变少,扩充的部分囊括了戒除淫欲、修身淑世和践行平权等
           部分。这些新添加的主要是他对“理想自我”的道德要求,不特别关乎妻
           子这一具体对象。 妻子逐渐成为更大群体(女性、地位低者、弱者、妻
           子)的化身( embodiment)或符号,而脱离了“葆秀”与恽代英之间的个体
           关系。 因此,恽代英后来的“修德”处理的是他与这些群体的关系,也就
           是他相 对于 这 些 群 体 的“角 色 义务 ”(男 性、君 子 、地 位 高 者 、丈 夫)问
           题。 换言之,他面临的问题逐渐成了自我与理想自我之间的关系,理想
           自我的形象由群体间关系定义,“守义” 愈发变成达到高洁“新我状态”
           的自我内部战争。 与之形成对照的是,1919 年 2 月,他忘记了葆秀去世
           一周年忌日, 并作此记录:“自省, 于葆秀忌日未免太忽视, 有愧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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