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社会》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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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3·1
图 3:君 臣 关 系 生 成 机 制 图
因此,君统与宗统的分离确保了政治权力继替的原则顺利贯彻,但
并没有生成一个独立于人伦逻辑的“权力逻辑”或“即事化逻辑”。 实际
上,政治的“尊尊”也对于亲亲之道最大程度地予以维护(李松涛,2017)。
这一点在君与族人的关系上体现得十分清晰:
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 (《礼记·大
传》)
郑玄认为,“君恩可以下施,而族人皆臣也,不得以父兄子弟之亲自
戚于君。位,谓齿序也。所以尊君别嫌也”(郑玄、孔颖达,2000:1174)。如
果族人仍然按齿序与君论亲亲,那就无法突显君之尊的绝对与崇高,甚
至可能因为亲亲之情而妨害尊尊之义, 干涉政治。 但是,“君有合族之
道”,他对待自己的族人可以论亲亲之恩,可以保有亲亲之情,族人也因
亲亲之情而更加支持国君。
就宗统与君统的生成逻辑而言, 传统支配结构中的政治权力的合
法性源于“尊尊之义”,支配的主体结构系于“尊尊之统”。 君统的“自尊
别于卑”与宗统的“自卑别于尊”的唯一目的就是确立尊统,使得宗统与
君统互不干扰。 换言之,君统与宗统作为两种不同的尊尊之统,都是本
于尊尊之义。在此基础上,也都以父子为本,分享着人伦的亲亲之道。政
治的逻辑从根本上仍然是人伦逻辑。 两种尊尊之统的分别并不是属性
上的差别,而是形式上的差别,政治之尊更“博施济众”,责任更广。
第二, 爵位之尊附着于君臣之伦, 这是权力的关系伦理的另一体
现。这一论点可从大夫爵位的特殊性加以论证。周代封建爵位是分等级
的,按照孟子所闻,周代爵位等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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